近日,合肥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民警王歡休息日在公園散步時,偶遇一起持刀傷人案件,緊急情況下,他立即上前奪刀救人,最終化解危機。
6月7日晚,正值端午節(jié),警務保障部民警王歡陪父親在合肥市蜀山區(qū)某公園散步時,突然聽到一陣爭吵和廝打聲,緊接著有人呼喊“他有刀,有人受傷了,救命……”王歡聽到呼喊后,來不及多想,“丟下”父親直接沖了過去。
聞聲趕到現(xiàn)場的王歡看到兩名年輕男子正廝打在一起,其中一名男子手持刀具在不斷揮舞。情況緊急,王歡先是緊緊抓住持刀嫌疑人拿刀的手,接著又控制住對方另一只手,以防其換手拿刀。
這時,幾名路人也過來幫忙,在大家協(xié)助下,王歡奪下刀具,并將持刀嫌疑人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嫌疑人情緒非常激動,不停的掙扎、呼喊。
王歡靈機一動,一邊呵斥嫌疑人不要亂動,告知其傷人違法行為可能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一邊又進行勸解:“我現(xiàn)在制止你,我父親非常擔心,你要是沖動犯錯,你父母不難過嗎?”……一番掏心窩的勸解后,嫌疑人情緒終于平靜下來,不再掙扎反抗。
被刺傷者身上多處受傷,出血量很大,王歡根據(jù)自己平時訓練所學的急救知識,讓傷者平躺下來,并用身上的皮帶、鞋帶等幫其止血,同時,撥打了110和120。
很快,蜀山公安分局琥珀派出所民警和120趕到現(xiàn)場,嫌疑人被帶至公安機關(guān)進一步調(diào)查,傷者也被緊急送往醫(yī)院救治。
目前,傷者經(jīng)搶救,已無大礙。嫌疑人池某已被蜀山公安分局依法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來源:警視窗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quán)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