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不久后,就重操舊業(yè),干起了搶劫的行當。沒想到的是,作案后24小時就落入了法網(wǎng)。7月17日,記者從太原公安杏花嶺分局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已經(jīng)被拘留。
7月12日16時30分,杏花嶺分局澗河責任區(qū)刑警隊接到朱女士報警,稱其在丈子頭高速口附近的農(nóng)貿(mào)市場西側(cè)被一男子持刀搶劫,價值一萬余元的黃金手鐲和600余元現(xiàn)金被搶走。光天化日之下實施持刀搶劫,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民警日夜奮戰(zhàn),僅用24小時就在杏花嶺區(qū)勝利街一飯店內(nèi)將犯罪嫌疑人曹某抓獲,并收繳作案刀具,追回被搶的金手鐲。
曹某父母雙亡,從小和姐姐一起生活。小學三年級輟學,一直游手好閑。26歲因搶劫強奸被判有期徒刑20年,2017年提前釋放。2018年5月,因盜竊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7月12日,曹某一人在丈子頭蔬菜批發(fā)市場馬路邊轉(zhuǎn)悠時,迎面過來一名騎電動車的女子,曹某看四下無人,臨時起意,持刀搶劫該女子黃金手鐲和600元現(xiàn)金。隨后乘坐出租車逃離,以5400元的價格將黃金手鐲變賣。有了錢的曹某當晚就去歌廳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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