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成都市龍泉驛區(qū),成功抓獲被攀枝花市東區(qū)人民法院批準逮捕的,涉嫌信用卡詐騙犯罪的網上逃犯楊某某。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先后使用本人和他人的身份證信息在攀枝花市某銀行辦理了8張信用卡后,陸續(xù)透支資金供自己揮霍。截至2016年10月31日,累計透支且未償還的本金達56.224萬元,經發(fā)卡銀行多次催收拒不償還,其行為涉嫌信用卡詐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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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報案后,經審查,攀枝花市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并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2017年初,該案經公安機關移送后,攀枝花市東區(qū)檢察院向東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因為害怕受到刑罰處罰,經東區(qū)法院傳喚,楊某某拒不到庭且潛逃。2017年6月29日,東區(qū)人民法院決定逮捕楊某某,但楊某某一直潛逃。
兩年來,為了將楊某某緝捕歸案,攀枝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立了追逃工作專班,支隊研究制定并細化落實追逃工作方案,然而,楊某某在巨大的畏罪心理支配下,不但不相信公安機關的規(guī)勸和法律宣傳拒不投案,反而決心一直潛逃。
追逃工作專班民警對前期工作進行情報研判,分析研判數據信息2萬余條,根據情報信息,民警輾轉云南、江西、廣東等地行程上萬公里,一路追蹤楊某某潛逃的蛛絲馬跡。
功夫不負有心人,通過大量艱苦細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相關部門和屬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7月22日,民警在成都市龍泉驛區(qū),將潛逃2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成功抓捕歸案。
據了解,在潛逃的日子里,由于心懷被抓的恐懼,犯罪嫌疑人楊某某不敢使用自己的身份證和真實姓名,沒有穩(wěn)定的工作和生活來源。為了糊口,楊某某只好去到不需要身份證且日結工資的小餐館洗碗、幫人發(fā)傳單、貨場當臨時搬運工。然而,由于以前身體曾受傷不能承受重壓和使力,報酬相對高一點的臨時搬運工他也無法做。
不僅身無分文,而且還得到處流浪躲藏,為了生活,楊某某曾趁著黑夜撿垃圾賣,甚至到菜市場撿拾商販丟棄的爛水果、蔬菜充饑……潛逃的兩年中,楊某某先后輾轉云南、江西、廣東等地,每到一個地方待一兩個月就走,楊某某全身上下僅有兩套衣服可穿,過著食不果腹、衣不蔽體、東躲西藏的日子,多次在睡夢中因夢見被警察抓住而驚醒,惶惶不可終日。
今年7月22日,當抓捕民警出現在楊某某面前時,楊某某滿臉驚恐,他怎么也沒想到,兩年來隱姓埋名,從不使用自己真實姓名、從不在需要身份信息的場所和交通工具上出現,千方百計隱藏自己逃犯身份的他,最終依然落入法網。當戴上手銬的那一刻,楊某某長長地呼出一口氣,惶惶不可終日、朝不保夕的逃亡之路終于結束。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已被執(zhí)行逮捕,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來源:攀枝花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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