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贛州經(jīng)開區(qū)檢察院對14人涉46起惡勢力犯罪一案提起公訴。檢察機關(guān)指控認為,被告人熊某于2011年成立安順汽車服務(wù)公司,雇傭黃某、涂某等8人經(jīng)營道路清障救援、交通事故施救等業(yè)務(wù)。自2014年開始,為牟取非法利益,熊某等人與邱某的元順修理廠互相勾結(jié),壟斷了高速贛州西進出口附近的事故車、故障車維修。利用被害人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fā)生事故、孤立無援的處境,采用引誘、設(shè)置條件、語言脅迫等手段,將事故車輛強拖至元順修理廠或指定的修理廠搶修,并借此強迫被害人支付高額搶修費和高出市價2到3倍的零件更換費。三年間熊某等人共實施強迫交易41次,尋釁滋事3起,其他違法行為2起,用以上違法手段獲利235萬余元。熊某等14人有組織地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獲取巨額經(jīng)濟利益,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已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應從重處罰。法院將擇期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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