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雖然年歲不饒人,但也要活得明明白白干干凈凈的,否則被人扣上一個“老而不尊”、“倚老賣老”的帽子也是挺沒有面子的。

今天,浦東檢察機關(guān)召開了關(guān)于3起涉老案件的"不起訴決定公開宣告會",此次宣告會宣讀了對3名涉案人員陳某、胡某和柴某的不起訴決定書。三名60多歲的男子因為各種小偷小摸被抓獲,后悔不已。 檢察官介紹:63歲被告人陳某在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間,讓人把他位于三彩路的家中的電表進行改裝,實施竊電,經(jīng)核實其竊電金額達到6000多元人民幣。今年8月,電力公司對住戶進行電表檢查過程中,其行為敗露。案發(fā)后,陳某已補繳電費及違約金,并如實供訴了犯罪事實。
而66歲的被告人胡某交代,今年7月14日18時許,他在路過蓮安東路附近的某非機動車停放處時,臨時起意動起了歪腦筋,竊走了被害人放在電動車載物箱內(nèi)的價值2565元人民幣的蘋果手機。在被民警抓獲后,胡某如實供訴和坦白了其犯罪事實,并將被竊贓物返還至被害人,已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而62歲的柴某交代:今年6月8日1時許,他在途徑瑞陽路一停車棚時看到了未被上鎖的電動車電瓶,隨即萌生了偷竊念頭,偷走了被害人停放在該處的電動車上的鋰電池一組,企圖竊為自用。經(jīng)價格認證部門鑒定,其偷竊的電池價值人民幣2240元。案發(fā)后,柴某如實供訴了其犯罪事實,并已將被竊鋰電池返還至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檢察官介紹,被不起訴人陳某、胡某和柴某均實施了刑法第264條規(guī)定的盜竊行為。鑒于3人到案后,均能夠如實供訴其犯罪行為、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均為初犯偶犯,所以最終對其進行從輕處罰、做出不起訴決定。宣告會后,3名被告均對自身的犯罪行為有了較深刻的悔過。被告人陳某:“將來不會再做這種事情了咯?肯定不會再做了,再做這樣的事情干嘛呢?要吸取教訓(xùn)對吧?那肯定就是這樣的。我本來也是新手(做偷電這樣的事情),為了貪點小便宜。那這次給你一個這樣的機會,你有什么認識?以后自己再也不會去做這樣的事情了,也沒有任何意思了。本來是想貪點小便宜,沒想到卻弄成現(xiàn)在這樣!
被告人柴某:“這回檢察官的教育對你有什么觸動嗎?我會徹底悔改的。我以前從來沒辦過這種事,在家里干一輩子建筑了。被告人胡某:“我每天都在那兒玩兒,當(dāng)時人家載物箱里面的手機一個勁兒地響,響了有十幾分鐘,沒人拿,我就貪圖了小便宜,就這個情況。我這一輩子,66年了,我沒有做過一件壞事。那這次吸取教訓(xùn)了嗎?百分之百的,終身記得!檢察官指出,3名被不起訴人應(yīng)充分吸取這次深刻的教訓(xùn),珍惜檢察機關(guān)對其從寬處理的機會,并從此洗心革面、引以為戒。浦東新區(qū)張江地區(qū)人民檢察院李檢察官:“3名被不起訴人均是一時貪小便宜,實施了盜竊的行為,這不僅影響了自己,也對自己的家人造成了影響,對被害人和被害單位的生產(chǎn)秩序均造成了影響。我們希望3名被不起訴人能夠珍惜檢察機關(guān)給予他們的重新做人的機會、洗心革面,不僅能夠自己遵紀守法,更加能夠警示他人,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為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做出自己的貢獻。”來源:宣克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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