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一男子賣房辭職"玩消失" 父親追討300萬房款!
2019年初,律師呂遠霞接待了前來進行法律咨詢的老劉。一見面,老劉就問律師能不能幫忙告一個人,當律師問清楚老劉和這個人的關(guān)系后,不免覺得有些詫異,因為被告竟然是原告的兒子。
老劉為何要狀告自己的親生兒子,他們之間究竟有著怎樣的糾葛?事情還得從頭說起。老劉夫婦倆30多歲才喜得貴子,為了讓兒子有個更好的前程,小劉大學畢業(yè)后,老劉夫婦決定送兒子出國深造。與此同時,考慮到兒子很快要到結(jié)婚年齡了,于是就以兒子之名在某繁華地段花300多萬元購置了一套商品房。
2016年,小劉留學歸來并帶回了女朋友小菲,這讓老劉夫婦很開心。隨后,小劉夫妻倆結(jié)婚后就住進了老劉夫婦當初為他們購買的那套房子里。2017年,小菲為劉家生下一個女孩。有了孫女,這原本是一件高興的事兒,但老劉夫婦卻有點惆悵,因為他們還想多要一個孫子。于是在小菲坐月子期間,老劉夫婦經(jīng)常給她“灌輸”一些思想,讓她抓緊時間生育二胎。作為現(xiàn)代知識女性的小菲,對公婆的話并沒有在意,因為在她看來,男孩女孩都一樣,而且出于事業(yè)發(fā)展考慮,近幾年她都不會生育二胎,而她的這個想法也得到了丈夫小劉的認同。
盡管小兩口的想法讓老劉夫婦心里多少有點不舒服,但加劇矛盾的還不止于此。由于小菲坐月子,她的父母專程來到東莞幫忙照料,這樣一來,小劉夫妻倆回去探望老劉夫婦的次數(shù)明顯就少了。由于長期見不到兒子,老劉的妻子有點忍不住了,認為房子是老兩口出錢購買的,既然小菲父母可以長期居住,自己更有這個權(quán)利。于是老劉夫婦在沒有跟兒子兒媳溝通的情況下就直接搬了過去。當時兒子小劉還在上班,小菲對婆婆“不請自來”的舉動十分不滿,兩人在爭吵過程中,小菲毫不客氣地讓婆婆馬上離開。當時,小劉的媽媽不肯離開,小菲為這個事情還報警了。后來民警趕到現(xiàn)場才得以調(diào)停。
事情發(fā)生后,小劉認為母親做法欠妥,而正是小劉的這個態(tài)度,使得父母和妻子之間的矛盾逐步加深。經(jīng)過之前“不請自來”的小風波后,小劉夫妻倆去探望老劉夫婦的次數(shù)更加少了,即便見了面,老劉夫婦對兒媳婦小菲也沒什么好臉色,這讓夾在中間的小劉很痛苦。
2018年9月,已經(jīng)很久沒見到兒子的老劉夫婦主動上門看望兒子和孫女,可就在敲開房門的那一刻卻讓老兩口驚呆了。原來早在幾個月前,兒子小劉就將這套房子以900多萬元的價格賣掉了!小劉夫婦在售賣房前后都沒有知會老劉夫婦,他們打電話過去小劉也拒絕接聽。兒子不接電話,讓老劉夫婦更加擔心,于是就趕緊去兒子工作單位了解情況,結(jié)果卻發(fā)現(xiàn)兒子已經(jīng)辭職。后來經(jīng)過多方打聽,才得知兒子一家人的去向。原來,小劉一家人去了小菲的老家定居,老劉夫婦覺得好像是兒子要從他們的生活里面消失了一樣。
對于兒子一家人的“不辭而別”,老劉夫婦很難接受,于是一氣之下,老劉決定通過法律途徑拿回當初給兒子買房時所用的錢,所以就出現(xiàn)了開頭的一幕。該房產(chǎn)是贈予,還是借款?
律師表示,老劉夫婦一直主張房子沒有明確表示贈予,案件的切入點是父母對子女的個人借款,也就是房屋的出資款,小劉應(yīng)當予以返還。2019年5月,法院對案件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老劉也終于在法庭上見到了分別已久的兒子。庭審中,案涉房產(chǎn)究竟是贈予還是借款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
盡管小劉堅稱涉案房產(chǎn)是父母為他準備的婚房,應(yīng)該屬于贈與,但卻拿不出任何證據(jù)。而老劉則當庭出示了買房時的銀行轉(zhuǎn)賬以及購房合同等證據(jù)。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了解到案件的隱情之后,建議雙方能通過調(diào)解來解決紛爭。經(jīng)過法官多次溝通,雙方接受了法官的建議。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最終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由小劉返還父母當初出資購房的三百多萬元及利息。律師說,老劉夫婦內(nèi)心深處還是想見到兒子的,畢竟血濃于水,走到對簿公堂這一步并不是他們所希望見到的。如果當時老劉夫婦多站在小劉夫婦的角度考慮問題,而小劉夫婦能多體諒老劉夫婦,彼此多溝通、多寬容,雙方的矛盾也不會激化到這個地步。
案件調(diào)解結(jié)案后,老劉夫婦并沒有讓兒子返還300多萬元的房款及利息,盡管之前兒子兒媳的所作所為讓他們很生氣,但他們從沒想過和兒子決裂。老劉也坦言,夫婦倆是因為見不到兒子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來源:東莞陽光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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