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一婦女報案稱自己兒子被綁架
經警方調查
真相讓人“大跌眼鏡”▼
11月21日15時,仁和區(qū)分局前進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婦女報警稱其兒子被人綁架。
據(jù)了解,報警婦女姓董,她說她和兒子鄭某于11月8日見面后,電話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tài),并且鄭某的微信一直給她發(fā)送頭部、手腕受傷、手指被砍斷的照片,要挾她籌錢。
接到報警后,前進派出所民警立即啟動了重大案件處理機制,將報警情況向仁和分局指揮中心刑警隊報告,經多部門快速響應,民警們迅速找到了鄭某。
令民警感到奇怪的是,鄭某對自己被綁架的事并不知情,對民警的詢問也有些躲閃。于是,民警將鄭某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同時將其母親董某也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調查,民警了解到鄭某與其女友年內準備結婚,為裝修房子、購置家具,在網上借貸7萬元,但因沒有工作無力償還,母親董某便要求他配合自己,捏造他被人綁架毆打致傷的事實,博取其女友家的同情,以此讓其女友家借錢償還貸款及利息。
隨后,鄭某便利用動物血液和PS軟件制造假圖像,打算以圖片形式來證明自己被人綁架毆打致傷。但鄭某某在拍完“假照片”后打消了此念頭,就交予了母親董某某處理。
目前,前進派出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對董某某捏造事實謊報案情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罰款200元的處罰。
來源:攀枝花廣播電視臺更多>>熱門排行
更多>>長沙常用電話
長沙社區(qū)排行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