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4日,事主黃先生向東鳳警方報稱:2018年6月至2020年2月4日期間,其在東鳳鎮(zhèn)伯公村某公司內發(fā)現被人以“金融投資”的方式詐騙了33萬多元。
接報后,東鳳分局立即對案件展開偵查。經偵查,民警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及藏匿地點,并組織展開抓捕行動。3月23日下午,民警在東鳳鎮(zhèn)民樂村某住宅內將嫌疑人黃某龍(男,37歲,中山東鳳鎮(zhèn)人)抓獲。經審訊,嫌疑人黃某龍對詐騙事主黃先生的行為供認不諱。
據了解,嫌疑人黃某龍于2017年在中山市某電器有限公司工作時,認識了事主黃先生,離職后兩人也一直保持聯系。由于黃某龍經營的一家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2015年7月份開始經營,現已注銷)牽扯到一些官司,需要償還欠款,故黃某龍想找事主黃先生借錢。
因擔心直接向黃先生開口借錢被拒,黃某龍便以購買“多添利”這款理財產品為由,并故意將理財收益說的很高,引誘事主黃先生投資,先后詐騙事主共45萬元(2019年8月償還了約12萬元)。而從始至終,黃某健均沒有幫黃先生購買理財產品,詐騙所得均已被其用來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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