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遵義市鳳岡法院通過遠程視頻庭審,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被告人楊某犯搶劫罪一案。被告人楊某,男,1992年出生,系鳳岡縣石徑鄉(xiāng)人。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被害人冉某(女)駕駛的出租車回石徑鄉(xiāng)

楊某將車輛發(fā)動后,駕駛車輛前行,因操作不當,導致車輛滑下路坎,隨后,楊某將車內的現(xiàn)金、證件、車牌、手機等物品劫走,并不顧被害人冉某被捆綁尚在出租車內,棄車離開。被害人冉某見楊某離開后,將捆綁在身的膠布解開,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持刀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出獄三天又犯案,是累犯,且犯罪手段暴力明顯,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法院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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