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2日)上午
西安高新區(qū)一寫字樓內(nèi)
突然出現(xiàn)了一波法院的工作人員
他們直奔14樓一家公司內(nèi)
為啥?
當然是因為這家公司欠錢了
并且還一直不當回事
就是拖著不給人還錢
而他們拖欠的金額已經(jīng)高達
1765萬元!
據(jù)了解,2011年2月17日,西安某控股有限公司作為出租方,將坐落于西安市錦業(yè)路1號都市之門第14層、建筑面積1658.4平方米的辦公用寫字樓,出租給陜西華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整年租金為1592064元,租賃期為六年,合同兩年一簽。
雙方續(xù)簽了2013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及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的《房屋租賃合同》。但合同到期后,雙方一直沒有再簽訂新的合同。
直到2019年7月9日,西安某控股有限公司向陜西華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寄送了《合同解除通知書》。決定自2019年7月10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限陜西華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于5日內(nèi)履行騰退義務,并繳清拖欠的租金、逾期付款利息及違約金。
西安某控股有限公司稱,陜西華江新材料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房屋騰退義務。經(jīng)西安仲裁委裁決,陜西華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倆被申請人除向申請人西安某控股有限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1765萬元外,還應將房屋立即返還給申請人。
西安中院依法立案執(zhí)行后,于2020年4月28日向陜西華江新材料有限公司送達了執(zhí)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被執(zhí)行人未按執(zhí)行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履行法定義務。
隨后,西安中院又于2020年6月3日在都市之門寫字樓張貼了公告,限令陜西華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前自行遷出并將房產(chǎn)交還申請人,但被執(zhí)行人仍拒不履行。
為保護正常的經(jīng)濟秩序
避免申請人的損失進一步擴大
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西安中院終于決定動手了!
今天(6月12日)上午
西安中院的工作人員來到都市之門寫字樓
對自2016年以來
一直被陜西華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占有使用的1658.4平米辦公用房
向西安某控股有限公司進行交付!
新聞來源:《都市快報》晚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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