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天天看》欄目報道
案情回顧:
2017年2月28日,西區(qū)公安分局禁毒大隊得到一條緊急情報:一個販毒團伙在云南邊境地區(qū)購買了大量毒品海洛因,即將運輸至攀枝花。接到線報,西區(qū)公安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組織警力進行堵截,并在G5京昆高速攀枝花各出站口進行布控。
2017年3月4日,西區(qū)公安分局禁毒大隊民警在麗攀高速陶家渡出口附近抓捕兩名嫌疑人。與此同時,另外3個偵查組的民警分別在西區(qū)新莊加油站、麗攀高速新莊出口、攀煤集團原供應處電瓶廠附近對4名犯罪嫌疑人實施了抓捕。
當天民警共抓捕了6名嫌疑人,在嫌疑人駕駛的車內查獲毒品海洛因26塊,凈重9039.43克。至此,警方成功打掉了以陸某、張某為首的販毒團伙,“2.28”特大跨境運輸毒品案成功偵破。
團伙內一嫌疑人
被當作“人質”
隨著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的相繼落網,經警方審訊,據(jù)嫌疑人葉某交代,其因在湖北生意虧損,便萌生以販毒的方式迅速回本的念頭,于是他找到陸某,二人一拍即合。隨后,葉某出資30萬元作定金,陸某聯(lián)系到毛某、劉某、張某、陳某、吳某等,以“占干股”的形式,合伙做“生意”。
由于一次性從境外購買的毒品數(shù)量巨大,販毒團伙商議將毛某抵押給緬甸毒梟作為人質,后將9公斤毒品海洛因販運至境內。毛某則一直被毒梟扣留,期間還多次通過電話要挾其家人補齊毒資缺口。
西區(qū)警方
從未放棄對毛某的追捕
2017年至2020年,3年時間以來,西區(qū)警方每年在清查歷年逃犯過程中,一直將犯罪嫌疑人毛某作為重點對象開展追逃工作,未放棄對毛某的追捕。
今年6月初,西區(qū)警方接到東莞警方的電話說他們經過大數(shù)據(jù)比對以及各種研判系統(tǒng)發(fā)現(xiàn)了毛某的蹤跡。6月9日,西區(qū)警方趕到東莞,于次日早上8時,在毛某上班路上將其抓獲歸案。
經審訊,毛某交代自2017年3月案發(fā)后,由于毒品去向不明,他每天飽受毒打和各種虐待,緬甸毒梟將他關在水牢,不讓他睡覺和休息。在被關押2個月后,毛某趁亂逃脫,潛逃至國內并冒用同鄉(xiāng)身份外出務工。如同電影一樣的人生經歷,讓毛某非常后怕,而毛某面臨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目前,犯罪嫌疑人毛某已被西區(qū)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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