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需要裝修嗎?” “你好,請問需要購買保險嗎?” 剛買新房新車 就有人上門推銷裝修和保險 為什么商家能這么及時地了解到自己的情況? 其實,這背后隱藏的 正是公民個人信息被大量泄露的現(xiàn)實 10月10日,桂林市象山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鐘某某、何某某、葉某某三名被告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該案系象山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首例公民個人信息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庭審現(xiàn)場 2015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鐘某為獲取非法利益,使用某公司高層領導的賬號及初始密碼非法登錄“量子銷售管理系統(tǒng)”,竊取大量該公司在南寧市、桂林市多個樓盤業(yè)主信息,將含有業(yè)主姓名、電話號碼、房號、銷售價格、面積等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通過微信、QQ出售、提供給被告人葉某某及他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18余萬條,非法獲利7000余元。 被告人何某某為開拓公司裝修業(yè)務,從他人處購買、收受桂林市多個樓盤業(yè)主信息,并將其非法獲取的桂林市多個樓盤業(yè)主信息提供給被告人葉某某等人,非法獲取、提供的各樓盤業(yè)主信息共計公民個人信息2萬余條。 被告人葉某某從被告人鐘某、被告人何某某等人處購買、收受桂林市多個樓盤業(yè)主信息4萬余條。 涉案被告人 被告人鐘某、何某、葉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非法獲取、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特別嚴重,三被告人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guī)定,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同時,象山檢察院作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認為鐘某、何某某、葉某某非法獲取、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致使眾多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傳播,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遭受威脅,影響公民個人的正常生活,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承擔相應的侵權民事責任,訴求鐘某、何某、葉某某通過桂林晚報及廣西省級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采取處置措施消除危險;鐘某賠償損失7000元。 庭審現(xiàn)場 法庭上,三被告人對犯罪行為表示認罪、悔罪,對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后果表示懺悔,并表示愿意公開道歉。案件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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