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機關指控稱,犯罪嫌疑人梁丹、王濤、謝王興、黃若、顏光才、黎武蘭、王雪熳、梁其吉、王瓊芳、史英茹、肖祚軍、張仕寧、李宗汪、王文麗、李顏、王秋勇、符傳友、王天蓉、周明、黃娟、陳浪、王瑪拉、陳戀、李會滿、王軍、楊林潭等26人涉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偽造公司印章罪一案,已由海南省瓊海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并移送該院起訴。偵查機關認定:自2017年以來,梁丹等人長期以買賣公租房指標、房產和土地為由對被害人實施詐騙,先后將其偽造的公租房指標、土地、房產分別賣給被害人,詐騙被害人的購地款、購房款及公租房指標款達數千萬元。由于本案被害人眾多,該院無法在法定期限內逐一告知并送達有關法律文書,根據相關規(guī)定,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以及在審查起訴階段享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請與該院聯系,或將書面意見郵寄該院。 -
郵寄地址:海南省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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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燕杰(書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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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898-6292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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