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叫“我的人生我做主”,
但是對于哈爾濱的張興杰來講,
他的人生卻由不得他自己,
就連找一份謀生的工作,
都處處受阻。
給張興杰生活帶來阻礙的,就是他個人信息檔案里的“吸毒史”。
10月3日,去我姐家拉蔥去,在瓦盆窯讓人扣下了。
張興杰被相關部門扣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早在十三年前,張興杰乘坐火車的時候,就被當成吸毒人員扣留過。尿液檢測也都做過多次,有時候還得戶籍所在派出所開證明,他才能順利回家。
就是找工作、銀行貸款、開出租車一系列都啥也干不了。
張興杰說,他本人沒有吸過毒。檔案里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樣的記錄呢?
這個得由錄入單位答復你這個事情,你跟錄入單位聯(lián)系吧。
為了了解情況,10月28日,記者陪同張興杰來到了此信息的錄入單位,也就是哈爾濱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民強街派出所。
這個人沒有吸毒這方面的現(xiàn)象,這個表我感覺是有問題,你看這審核人沒有人簽字,這填表人有、時間有,審核人沒有。這個沒有人簽字就給錄吸毒人員,這我感覺還是有點兒瑕疵吧。
民警高伊林介紹,他已經管片八年,這些年沒有發(fā)現(xiàn)張興杰有吸毒現(xiàn)象,和小區(qū)里的居民們也走訪了解過,大家都說沒發(fā)現(xiàn)張興杰有吸毒現(xiàn)象。張興杰檔案里的這張《吸毒人員登記表》沒有審核簽字的情況下就錄入了系統(tǒng),這也不符合規(guī)定。所以,張興杰2007年也就是十三年前的“吸毒史”證據(jù)不足。不過因為當初負責錄入信息的民警已經調離工作崗位多年,想核實原因有點兒困難,接下來他會請示上級部門,盡快拿出解決辦法。
馬上跟所領導研究這個事,盡快通過所領導、禁毒大隊的領導,還有分局領導,盡快研究這個事,給一個結果。盡量在短時間內把事情搞清楚了,給當事人一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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