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凌晨3點半左右,在K50次列車3號車廂內,突然一陣嘈雜的辱罵聲把熟睡中的旅客們吵醒。
此時兩人正面對面坐著,不知為何紅衣男子站起身來,連續(xù)毆打另一名男子十多個耳光,這時乘務員走了過來,及時制止并報了警。
接到乘務員報警后,隨車乘警立即趕到事發(fā)車廂,控制了打人的男子。
乘警:喝酒了?
打人男子 閆某:嗯吶,喝多了。
乘警:喝多了?
打人男子 閆某:嗯,喝醉了。
乘警:知道自己喝多了,打人家沒?
打人男子 閆某:打了。
打人的男子閆某很爽快地承認了酒后毆打他人的行為。不過當民警進一步詢問他打人的原因時,閆某竟然說出了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答案。
乘警:你還有什么東西?
打人男子 閆某:我還有啥,我還有槍。
乘警:你胡說八道呢。
并謊稱自己有槍,毆打被害人是為了抓捕逃犯。
打人的男子閆某竟然聲稱自己身上有槍,而且他是為了抓逃犯才動的手。
乘警:你說人家是逃犯,你說這些有沒有根據、證據?
打人男子 閆某:像啊,瞅著像。
乘警:你瞅著像你是干啥的?
男子口口聲聲說他認出被打男子高某是逃犯,可實際上,這只是閆某為轉移民警辦案方向而編造的謊言。
乘警:你認不認識他回答我。
打人男子 閆某:認識。
乘警:他叫啥名?
打人男子 閆某:剛認識的。
乘警:他叫啥名?
打人男子 閆某:不認識(臟話)。
根據我們的調查,閆某身上并沒有槍支,而高某也并不是逃犯。
原來這一切都是閆某酒后尋釁滋事,信口胡說。而男子的行為已經嚴重擾亂了乘車秩序,列車到站后乘警將男子移交到錦州鐵路公安處處理。
他是被移交到錦州鐵路警方,據我們了解,他是被處以治安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外出乘車,飲酒要適度,否則醉酒后行為失控,可能會做出許多荒唐事,耽誤了行程不說,可能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