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號晚上十點多,
貴陽的桂師傅因為喝了點兒酒,
便打了一輛出租車,
從甘蔭塘回到了營盤路的家。
等第二天桂師傅就醒了,
才猛然發(fā)現,
他這趟車打貴了!
桂師傅:6月2號我在甘蔭塘的中壩幸福小區(qū)喝了一點酒以后,就打這個人的車回到營盤路,當時我給他付款的時候就付錯了,34塊錢的路費,就發(fā)成了340元。
原來,桂師傅當時酒勁兒上頭,
付款的時候迷迷糊糊的,
在34后面多按了一個0,
34塊錢的車費就成了340元!
桂師傅說,
等他意識到自己付錯錢,
已經是第二天的事了。
桂師傅:6月3號我來上班才發(fā)現,怎么會少了這么多錢,一打開看就是付款付錯了。
看著微信上三百四十元的付款記錄,
桂師傅還以為是自己買煙的時候付錯的,
于是便給對方留了言。
點開商家信息后桂師傅才發(fā)現,
對方應該是那位出租車司機。
然而此時,
桂師傅已經無法再給對方留言了……
桂師傅:希望他把這個錢退回來,如果他要開車過來,我會付他的車費。
希望這位出租車駕駛員在看到新聞后,
能夠與我們聯系,
把錢退給桂師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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