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熱,空調也得“隨時待命”
要是離開了一會
整個人都沒那么精神了
空調吹得爽,做啥事都特來勁
可到了月底交電費
估計是這種表情
租房的朋友們
一個月光電費就花了幾百塊錢
算不算常規(guī)操作?
這么多錢
用電用得多是一方面
可有些地方的電價卻似乎有點高
這兩天
有關廣州城中村電費的話題
引起很多人關注
↓↓↓
最近
有市民在廣州市發(fā)改委官網
留言反映稱
廣州城中村電費為什么不能
由租客自己上交電費
要房東代繳
離譜的是
房東電費計算為每度電1.5元
這比供電局標準高不少
事情發(fā)酵后
引起了網友們熱議
大家都說廣州城中村的電費
基本上都是1.5元一度電
在廣州白云區(qū)松洲松北村
有租客告訴我們
自己在廣州生活了七、八年
每住一個地方,水電費都是一樣的
▼
水費每噸5元,每度電1.5元
這似乎已經成為
廣州城中村的固定收費標準
至于為何不能
與普通民用水電收取同樣價錢
大家都說不知道
“反正都是房東自己定的!
對于自己疑似遭遇“霸王收費”
租客們表示
如果不同意,房東會說你可以不住
據(jù)了解
現(xiàn)在廣州城中村出租屋水電費
幾乎都是由房東代繳
價格由房東定
所以
不管你去了哪里
水電費幾乎都是一個標準
比供電局規(guī)定的還要高出一倍
房東們也覺得理所當然
對于這個情況
松北村村委會的葉書記表示
這種現(xiàn)象確實存在
不止他們村出現(xiàn)
但作為基層單位的村委
他們無權干涉
房東們擬定的水電費問題
“因為一棟樓就一個表,但是分表到每戶。這都是房東決定,我們沒有辦法。”
那問題來了
房東們這樣收,合適嗎?
廣州供電局表示
房東收取額外的電費是完全不合理行為
法律條文明確規(guī)定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
加收其他費用
針對網友反映“電費過高”問題
相關部門作出回應
此前已經明確水電收費行為應嚴格執(zhí)行政府定價標準,總表用戶如采用用量分攤方式解決公共用量及損耗的,同一周期內收取費用總和,不得高于繳交費用,并定期向分表用戶公布分攤與繳費情況。
如被收取高價水電費,可保留相關票價等證據(jù),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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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DV君看
這個1.5元電費的“收費標準”
已經成為普遍現(xiàn)象
可有關部門說了
房東們這個舉措完全不合理!
然后呢?
我想說
如果相關部門不真正落實去處理
僅僅依靠市民反映
能解決問題嗎?
是時候
制定一套針對城中村出租屋的
水電費收費標準了
誰多收,誰就必須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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