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桂城有街坊一說起車就“嗷嗷聲”,因為他在海八路一間公司買車,錢全給了,但是汽車銷售公司卻一直不肯將車給他,還振振有辭說他沒給夠錢。這件事就有點奇怪了,到底是誰在講大話呢?
購車合同的簽約時間是今年9月17日,南海桂城的宗先生付清了車款298,800元,不過等了2個月“等到頸都長了”,新車依然未到手。
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宗先生就說,他是跟海八路車城一家叫“厚捷名車匯”的公司買的豐田皇冠新車,提不了車是因為這家公司發(fā)現(xiàn)宗先生給的車款“不對路”。
查我的帳,說我少交了一萬塊錢,要求我把一萬塊錢交了以后才能提車。
交足錢,突然又少交了一萬塊?這就奇怪了,宗先生表示車款是分兩筆給的,先給了2萬元的訂金,隨后7天內給完278,800元的尾款,但人家汽車公司只承認宗先生交了1萬元訂金,而不是2萬元。
原來宗先生交訂金時候,2萬塊是分開來給的,1萬塊刷卡轉到厚捷公司賬戶,而另外1萬是當時業(yè)務員“李國慶”要求宗先生轉到他私人賬戶上,然后再由他代為交給公司,可是這個“李國慶”并沒把錢上交,反而突然消失了。
汽車公司表示不補交1萬元定金就不給宗先生上牌,而宗先生就覺得自己明明已經交過錢了,這樣的要求不合理。他認為,這么大的一家汽車公司,業(yè)務員說卷款跑路就跑路,也太兒戲了吧,而且業(yè)務員是打著汽車公司的名義向宗先生索要訂金的,這應該是汽車公司的責任。
隨后記者也向厚捷公司了解過。對方表示,他們在錄用該名業(yè)務員前進行過人事審核,而且除了宗先生,該名業(yè)務員還用同樣的手法,騙取了3位客戶的購車訂金近5萬元,此事他們已經交由警方處理。公司承諾如果是他們的責任,他們將會負責,而這件事對他們公司形象也造成了影響。
厚捷公司還表示,當初在合同條款中,已經對付款方式有了嚴格的規(guī)定。
我們付款和簽合同有正常流程,提醒客戶認真看合同。付款一定要是公司授權的指定賬戶,千萬不要私底下給錢給個人 ,這個不受法律保護。
厚捷公司負責人
對此,有律師就表示不認同,如果業(yè)務員收取訂金的行為如果能構成職務行為的話,那么法律后果應該由該業(yè)務員所在的單位,也就是這家汽車公司來承擔。購車行為就是顧客付完了車款,宗先生可以要求汽車公司按照約定交付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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