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
可沈陽有這么一位大爺
他非得讓一對夫妻離婚
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位大爺?shù)纳矸?/span>
他是這男方的——爹!
兒子癱瘓兒媳不見蹤影
老兩口心寒
梁大爺今年77了。兩年前梁大爺?shù)膬鹤恿汉I突患急性腦梗塞,在重癥監(jiān)護室了躺了18天,命雖然保住了,可梁海濱卻從此喪失了自理能力,幾乎成了一個植物人。
梁海濱生病后,老兩口對兒子的照顧可謂是無微不至,變著法的更換流食,兩個年過七旬的老人,每天夜里隔兩個小時就要起來一次,為兒子更換尿袋,接屎接尿,翻身擦背。而此時反觀兒媳婦,卻異常的忙碌,很少回家,也從來不幫忙照顧丈夫。
在梁海濱臥床近半年的時候,兒媳連個招呼也沒打,突然就失蹤了,電話也聯(lián)系不上。隔了大半年后才現(xiàn)身,依然是“神龍見首不見尾”,梁大爺只知道兒媳又成立了一個公司。
老人執(zhí)意“棒打鴛鴦”
兒媳反倒不同意
對于兒媳的做法,梁大爺表示理解,畢竟兒媳也有工作,從長遠來看,兒媳婦還很年輕,自己的兒子又是這么個情況,老人家不想拖累別人,這才提出讓倆孩子離婚,甚至提出了兒子的房產(chǎn)和車都可以給兒媳的條件。為了這事,老爺子法院也去了,街道也跑了,折騰了一圈,可這婚愣是離不了。
去法院辦離婚,因為梁海濱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無法立案。到民政局去辦離婚也不行。而當記者采訪到梁大爺的兒媳婦時,卻得到了出乎意料的回答。兒媳稱自己并不想離婚,不照顧愛人是因為自己工作太忙了。愛人現(xiàn)在這個樣子自己也認了。
當事人一個不同意離婚
一個沒有完全行為能力
這種情況下,這件事該怎么處理呢?
我們來聽聽律師的觀點
如果說是按照正常的情況,離婚必須由夫妻雙方,自由去決定,但是梁海濱現(xiàn)在已經(jīng)沒有能正確表達自己意識的能力,所以需要另行指定監(jiān)護人,由監(jiān)護人代理其進行民事訴訟。
丁浩《沈視晚報》主播
律師的意思很明顯,在兒媳不同意離婚,兒子沒有行為能力的情況下,如果梁老爺子執(zhí)意讓倆人離婚,那就只有確定兒子的監(jiān)護權(quán)才行,而目前來看,這一方式只能是上法院打官司。所以在這我想說的是,兒媳也算是自家人,如果孩子做的不好,當長輩的多理解,同時,小輩人也該多付出一些,畢竟躺著的那個是你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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