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中毒者”最開心 莫過于收快遞 不過,住在南海的何女士 萬萬沒想到 一次網購經歷如此一波三折 她花8萬元網購到翡翠手鐲 其身世和遭遇如此跌宕起伏 去年三月份,街坊何女士在"閑魚"二手交易平臺上,看中了一款標價12萬的翠綠色手鐲,信息由河北保定一家古玩店發(fā)布,標題為“很像翡翠冰種祖母綠老手鐲”。 一直很喜歡翡翠的何女士一看就很中意,她之前也曾在網購過翡翠,看圖片她感覺這手鐲的價位差不多10萬元。 當時賣家表示,手鐲是自己從農村里淘來的,沒有鑒定過,也直言最好在河北保定當面交易,但因佛山與保定距離太遠,何女士出于安全和照顧小孩的理由,她拒絕去當面驗貨。最終確定,以快遞的方式交收,成交金額是8萬元。 結果,手鐲到手后,何女士卻大吃一驚——實物和圖片相差極大,她一拿到手就覺得是假的。 后來經廣東省珠寶玉石及貴金屬檢測中心鑒定,該手鐲為石英巖玉手鐲。石英巖玉的主要成分是石英,如果經過染色后可以和翡翠十分相似,一般消費者很難區(qū)分開。 何女士立即要求賣家退貨退款,但賣家認為,自己只說過商品像翡翠,從沒說就是真翡翠,拍下就不能退貨。之后經過淘寶客服協(xié)商:賣家退還購物款8萬元,何女士要將手鐲退還給。 本以為事情到此就圓滿解決,沒想到此時又出差錯了!何女士將手鐲快遞打包,沒有注明是易碎品,賣家收到快遞后,竟發(fā)現(xiàn)手鐲已斷裂,于是拒絕簽收。何女士無奈之下,唯有將賣家告上了法庭。 南海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兩人交易的手鐲是特殊商品,實物查看就尤為重要,相應交易風險應自行承擔。兩人并未約定手鐲材質,不存在故意欺騙行為。 何某作為網絡購物消費者,本享有無理由退貨的權利,但應保持貨物完好。考慮到解某答辯時稱"同意何某將損壞的手鐲退還并賠償5萬元"的陳述。 最后,判決由何女士退還手鐲給賣家,賣家退還3萬元給何女士。何女士不服提出上訴,佛山中院于近日作出二審判決,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而記者在閑魚上發(fā)現(xiàn),很多二手珠寶的賣家,都寫有不能退換的字樣。而類似在網上購買到假珠寶的新聞也經常發(fā)生。 法院提醒,街坊網上購買貴重物品時,一定要多留個心眼,例如保留相關聊天記錄,以作為日后維權的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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