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梁先生向《民生007》報料,在上個月16日晚上,他開車的時候跟一輛自行車發(fā)生了相撞,經過交警和保險公司的處理,雙方簽訂了事故責任認定書。拿回被扣的車輛后,梁先生以為事情已結束,但事后竟然收到法院的通知,說對方要起訴自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記者從梁先生提供的視頻看到,在城區(qū)智慧城路段,兩輛車發(fā)生了相撞,不過視線被車輛阻擋,看不清楚確實的情況。事故發(fā)生后,騎自行車的曹先生被送進醫(yī)院接受治療,梁先生的小車被交警扣留。
梁先生說,一個星期后對方出院,因為他想快點拿回被扣留的車輛,所以就與對方溝通,他愿意負全責。
經醫(yī)院診斷,曹先生有腦震蕩和兩處軟組織挫傷。經過雙方的溝通,保險公司的介入,大家達成處理意見,梁先生拿回了小車。
誰知道,事后梁先生突然收到法院的信息,說曹先生要起訴他和保險公司。為什么在協(xié)商完畢后還要提起訴訟?為此,記者聯(lián)系到曹先生。
曹先生說,保險公司說愿意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13000元左右,但是其中8000元的醫(yī)藥費只能賠償其中的80%,剩下的20%,大約1600元不作賠償,需要車主承擔,但車主不愿意給錢,要他自己承擔,于是曹先生便到法院提出了起訴。
對此,梁先生有不一樣的看法。他說,當時簽責任認定書的時候注明,保險范圍內的費用,梁先生會全部賠償,但保險范圍外的費用就各自承擔。
現(xiàn)在希望雙方都能心平氣和地進行溝通,協(xié)商處理,否則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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