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干了壞事,人們常說的一句話就是能躲的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昨天太原公安交警支隊萬柏林一大隊的民警逮了一個愛喝酒的司機。這個司機愛喝酒不說,還愛喝酒開車……
在年三十的時候,這個司機就因為第二次飲酒駕駛被處罰,這不剛過十五天,在正月十五的時候,這個司機因為第三次飲酒駕駛再次被處罰。沒躲過初一,也沒躲過十五。
3月1號下午,民警在西中環(huán)巡邏的時候發(fā)現(xiàn)一輛路虎車的車牌有偽造的嫌疑,于是上前將其截停,誰知道這輛車剛停穩(wěn),司機和副駕駛的兩人就換了座位,民警還沒開口聞訊就已經(jīng)聞到了弄弄的酒氣……
隨后,民警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測試司機血液酒精濃度是38.5㎎/100ml,屬于飲酒駕駛?山酉聛淼恼{查卻讓在場的民警都吃了一驚……
經(jīng)過上網(wǎng)比對,這名司機早在好幾年前就有過一次飲酒駕駛的記錄,今年的2月15號,再一次因為飲酒,被太原交警查扣,前兩天剛行政拘留釋放出來。這次又讓民警逮了個正著……
而在進一步的檢查中民警還發(fā)現(xiàn),該車的行車證是假的,司機也是無證駕駛。他將要面臨的是行政拘留十天,其他的違法行為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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