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交車墜江的事件發(fā)生以來,
大家對于乘客跟公交車司機吵架、
甚至廝打的行為深惡痛絕,
女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zhí)
致使車輛失控墜江
無數(shù)人唏噓
她錯過了一站,14個人錯過了一生
沒想到玉溪也發(fā)生過類似的事件
↓
在這期間,
沒有一個人上前制止
記者從轄區(qū)派出所和玉溪市交通局公交出租車管理辦公室了解到,該事件事發(fā)時間為今年8月7日,地點為公交車停在研和街道公交站點上下人時,當事人是一名50多歲的女性(玉溪北城人)患有精神疾病。
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研和派出所向玉溪市第二人民醫(yī)院、女當事事主所在社區(qū)了解,醫(yī)院證實當事人確實曾經(jīng)到醫(yī)院就醫(yī)過,當事人所在社區(qū)的干部居民也證實當事人一直有精神疾病癥狀。
通過駕駛員報警并到派出所做了筆錄。民警也已將工作后核實的情況向報警駕駛員反饋,女當事人已由派出所送交患者家屬,并責令家屬嚴加看管,必要時繼續(xù)送醫(yī)院就診。
是的,小伙伴們沒有看錯,
視頻中的女子患有精神疾病。
因為精神病患者在發(fā)病期間屬于
無民事行為能力,所以是不能承擔責任的。
幸虧沒有釀成事故
不然又是一場悲。
但這短短的一幕,
與重慶公交車墜江前的一幕,
何其相似。
律師指出,在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中,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的互毆行為與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系,因此兩人的行為均嚴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兩人都已經(jīng)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死了就不追責了,但其他死者家屬可以保留對兩人的民事賠償權利;
也有心理分析師認為,在上述案例中,這些乘客都是情緒極易失控的人。面對此類人群“巨嬰癥”的發(fā)作,在危急時刻,周圍的其他乘客是否能夠挺身而出,及時上前制止過激行為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除了患有精神病的人
還有很多失去理智的正常人
為了保護司機安全
有人建議給公交都配備這個“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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