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美容院的生意也越來越火。
但在追尋美麗的道路上,也要提防重重陷阱。
張女士今年56歲,即使已年過半百,但由于保養(yǎng)得宜,她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要年輕許多。
張女士是北京人,從小在胡同里長大,街坊們都知道張女士從小就愛美愛唱歌,將來想要做歌星。
年輕時候的張女士,確實做過幾天歌手,但后來,她覺得演藝事業(yè)不適合自己,便轉行做起了生意,在北京開了一家美容店。
一直對自己外形很有要求的張女士,做了美容行業(yè)以后,更是不斷的想要變美,所以她說,保持年輕,維持最好的狀態(tài),是她畢生的追求。
2017年底,一個名叫張莎莎的女子,給張女士推薦了一家整形機構,稱不花錢,就能讓張女士體驗一次價值13萬元的整形項目,這讓愛美的張女士很心動,考慮了一段時間后,張女士就去做了該整形項目。然而,這次整形體驗,卻成為了張女士噩夢的開始。
2019年6月20日,張女士一紙訴狀將該整形機構告上了法院,該案在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右安門法庭公開審理。
那么,張女士整形后究竟發(fā)生了什么呢?
庭上,原告張女士稱,她跟張莎莎是認識多年的朋友,然而自己卻是被張莎莎給騙了,才去做了這個整形項目,且術后出現(xiàn)了多種并發(fā)后遺癥,一直得不到解決,讓她很崩潰。
張女士說,張莎莎是被告整形機構的員工,自己是被張莎莎欺騙才去做了整形。而在做完整形手術三四個月后,自己就出現(xiàn)了嘴歪頭疼等癥狀。所以,張女士認為被告整形機構違規(guī)操作,訴求法院判令確認原被告雙方的美容醫(yī)療服務合同無效,并判令被告返還原告整形費用13萬元。
庭上,面對原告張女士的指控,
被告整形機構又會給出怎樣的說法呢?
被告整形機構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張莎莎是他們的老客戶,當時公司正在搞一個回饋老客戶的活動,只要介紹新顧客來,就可以享受優(yōu)惠政策,當時張莎莎就介紹了張女士過來。
針對張女士所做的整形項目,他們公司從未有過免費的約定,是張女士自己對合同內(nèi)容理解有誤。
據(jù)了解,張女士為了做這個整形項目,還去貸了款。如今一年多過去了,張女士連本帶息需要償還20余萬元的貸款,至今還未還清。
張女士說,天天面對催債,讓她擔驚受怕,整形留下的后遺癥,更是讓她痛苦不堪。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都充分的發(fā)表了自己的意見,也都分別出示了多組證據(jù),原告張女士始終堅稱自己是被欺騙的,才去做了整形,如今錢沒了不說,整容還變成了毀容。
而被告整形機構也辯稱,他們公司是正規(guī)經(jīng)營,不存在任何欺騙張女士的行為,張女士所主張的說法,都與他們無關。
法庭上,可以說是各有說法,互不相讓。
那么誰的陳述更接近事實呢?法官又將如何認定?
女子整容竟變毀容,責任誰來擔?
訴稱被騙高價整形費,被告整形機構卻不認可,雙方各執(zhí)一詞,法庭又將如何認定?
究竟是變美的捷徑,還是誘人的陷阱,女子訴求能否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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