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陳大爺在重慶北碚蔡家看中了一套30平米的小躍層,覺得很滿意,又是兩層,又是現房,打算叫上自己兩個兒子,一塊兒湊錢買房。
整棟大樓的房子,是開發(fā)商委托周邊的房屋中介公司銷售。于是,陳大爺通過重慶樂惠居房地產中介公司購買房屋,當時他和經辦人員劉某簽訂了一份簡單協(xié)議之后,就立即繳納了全部房款。
這三十多萬元,并沒有打到開發(fā)商的帳戶,而是打到了劉某的個人帳戶。經辦人員劉某表示,陳大爺只需回家等候接房通知就行了?傻搅12月2日,開發(fā)商通知大樓業(yè)主接房時,陳大爺卻發(fā)現根本沒有自己的名字。
經過開發(fā)商再三核實確認,他們并沒有與陳大爺簽訂購房合同,雙方不存在任何產權交易。也就是說,陳大爺雖然繳納了三十萬的房款,但根本就沒有用于購房。著急萬分的陳大爺一家人,趕緊找到樂惠居中介公司詢問,卻得到了更加令人吃驚的消息。
原來,經辦人員劉某因為涉嫌多起挪用購房客戶的房款,已經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今天,在樂惠居房產中介公司,負責人包先生也證實了這一說法。
經辦人員劉某,在北碚蔡家和渝北的幾個門店,涉嫌多次挪用客戶房款,被警方調查。中介公司負責人表示,目前他們正在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查,希望能夠盡力幫助客戶追回損失。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中介公司代理銷售開發(fā)商房產,按照住建部規(guī)定有一套嚴格流程,要求中介門店在醒目處張貼公告。在代理銷售過程中,中介公司可以收取合理的中介費用,以及少量的購房定金,但絕不能代替開發(fā)商收取全部房款。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在此,我們也提醒廣大購房市民,在中介公司買房,一定要按照流程標準嚴格執(zhí)行,切勿將房款直接打給中介公司或者個人,以避免出現意外。
(第1眼-重慶廣電記者 張洪濤 張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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