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交警總隊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民警在例行檢查的時候,發(fā)現(xiàn)一輛懸掛假牌的機動車,通過仔細的檢查后,民警發(fā)現(xiàn)該違法駕駛人竟然是慣犯。隨后高速交警對該車駕駛人的信息進行了查詢,竟發(fā)現(xiàn)駕駛人存在嚴重的違法行為。劉鵬 青海省交警總隊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 民警: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得知,駕駛人趙某某無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青A30188號小型貨車車輛號牌系偽造。通過交警進一步的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該違法駕駛人趙某某是一位慣犯,曾多次因無證駕駛車輛被查獲。趙某某于2017年4月26日在祁連路沿線路段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的違法行為,被交警部門依法給予了罰款一千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2019年3月12日在互助路沿線路口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的違法行為,被交警部門依法給予了罰款二千元的行政處罰;2020年4月8日1在京藏高速馬場垣-西寧1802公里500米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依法給予了罰款一千元的行政處罰。當天,違法人員趙某某第四次被交警部門查獲無證駕駛機動車和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對于趙某某的違法行為,高速交警依法進行了處理。劉鵬 青海省交警總隊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 民警:我們對于趙某某的違法行為,我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叫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對趙某某進行行政拘留十天,罰款2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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