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12時許,在洞庭大道西段新河渠橋附近發(fā)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常德市120緊急救援指揮中心救護車前往現(xiàn)場開展救護。
此時路過此處的出租車司機劉某(男,43歲,鼎城區(qū)人)在要求救護車讓行未果的情況下,將車輛橫在救護車前,阻礙其通行,影響了正常救護,所幸沒有給傷員帶來嚴重后果,但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被武陵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警方提醒,大家在駕車出行或遇到“路怒”時,要做好自我調(diào)節(jié),盡量讓心情“慢下來”,文明出行、禮讓通過,遇到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更應主動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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