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湖南省嘉禾縣人民法院法官、陪審員、書記員、法警和嘉禾縣檢察院公訴人一行七人驅車來到郴州市一九八醫(yī)院,對身患肺結核的被告人鄧某販賣毒品案在醫(yī)院提訊室開庭審訊。
被告人鄧某于2008年不慎染上毒品,因長期吸食毒品,他以販養(yǎng)吸,從毒販處購買毒品,一部分供自己吸食,另一部分則賣出賺取利潤。2017年12月6日18時許鄧某在嘉禾縣珠泉鎮(zhèn)某網(wǎng)吧進行冰毒交易時被嘉禾縣公安局民警抓獲。
鄧某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提起公訴后,嘉禾法院考慮到鄧某身患嚴重的肺結核且毒癮嚴重,如果將其從郴州市帶至嘉禾法院庭審,存在途中、庭審過程毒癮和病癥發(fā)作的風險,如果等其身體恢復再開庭則可能會導致案件超過法定審理期限。為確保庭審順利進行,承辦法官征求被告人、醫(yī)院、公訴機關及合議庭成員的意見后,決定將本案放在醫(yī)院開庭審理。
考慮到鄧某的身體較為虛弱,承辦法官做了大量的庭審準備工作,盡量簡化庭審程序,縮短庭審時間,整個庭審過程僅持續(xù)了十幾分鐘。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勸慰鄧某:“法律無情人有情。我們沒有放棄你,希望你也不要放棄自己,以后要好好戒毒,痛改前非。”近年來,嘉禾法院把及時懲處犯罪和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堅持以人為本,將法庭開進社區(qū)、醫(yī)院、監(jiān)獄等場所,盡量方便當事人參加庭審,讓群眾深刻感受到司法的溫暖和關懷。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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