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4 日,一輛小車在高速公路超車道內停下,一直處于靜止狀態(tài)。當高速公路巡邏民警發(fā)現(xiàn)時,眼前的一幕讓人震驚,一名男子在駕駛室內熟睡,渾身酒氣。
近日,這名醉駕駕車途中睡著的男子經雙清法院一審判決,以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2016 年 8 月 4 日,唐某與朋友喝酒后,駕車上高速,駕駛過程中,唐某因疲勞、飲酒等原因在駕駛室睡著,車被停在高速公路超車道內,直到被高速公路巡邏民警發(fā)現(xiàn)。經檢測,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 117.7mg/100ml。
雙清法院審理認為,血液內酒精含量 117.7mg/100ml,已屬醉酒范疇,被告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等嚴重后果。
鑒于被告人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當庭自愿認罪,確有悔罪表現(xiàn),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
法官提醒,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 20 毫克為酒后駕駛,大于等于 80 毫克為醉酒駕駛。很多人認為,酒后駕車只要小心謹慎,就不會出 " 岔子 ",殊不知血液中的酒精是逐漸起作用的,等到意識模糊,行為不受大腦控制時,再想補救,為時已晚。
因此,駕駛員朋友平時一定要養(yǎng)成 "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 的良好駕駛習慣,培養(yǎng)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駕駛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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