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違章次數(shù)多
12分不夠扣怎么辦
花錢買!
駕駛證快到期
12分一分沒扣怎么辦?
賣了賺錢!
這事可千萬干不得
買賣駕駛證分值違法
下面這四位就因此被拘留了
“3月份駕駛證到期,12分就會清零......”,在蘆淞區(qū)開小超市的童某認為這很虧,心想不如找小菊把分值賣了,賺點零花錢。小菊曾在給他代辦車輛年檢時,提起過這門生意。電話那頭的小菊,告訴他60元/分,并讓他等信。
“平時開車太瀟灑,一本駕照根本不夠用......”,周某是個成功生意人,開著價值100多萬的進口路虎牌汽車。因為有錢,開起車來,他從來只顧速度和任性。眼看車輛年檢期限將至,可是通過正規(guī)途徑后,仍然還有9分的違章未能處理。很快,周某聯(lián)系到了曾幫他代辦車輛年檢的王某。經(jīng)協(xié)商,周某按95元/分的價格給了王某855元的銷分費用,及300元的罰款錢。
2月22日早上10點左右,早就認識的王某、小菊兩人在紅旗路見面,王某稱事情辦妥后按80元/分給小菊錢,然后將周某的行駛證及身份證給了他。半小時后,小菊和童某在交警支隊見面,并將自己的一張銀行卡及周某的行駛證、身份證遞給童某。很快,童某拿著這些東西和自己的駕駛證、身份證進入交警支隊直屬大隊交通違法處罰室,按流程處理了這張行駛證上的9分違章。
兩人的異常舉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停車坪里,交警支隊民警將打算離開的小菊和童某擋獲,并依法移送至荷塘公安分局月塘派出所審查。
受案后,月塘派出所合泰中隊迅速展開研判分析,固定證據(jù)。在詳實的證據(jù)面前,童某、小菊放棄了抵賴,如實供述了違法事實。
面對公安機關(guān)已依法進入辦案程序的強大壓力,王某、周某只得于2月25日到公安機關(guān)自首,接受調(diào)查。
荷塘公安分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0條第二項,以提供虛假證言,對本案中四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5至7日并處罰款。
目前,株洲市公安局已布署了打擊道路交通違法處理“買分賣分”的專項行動。希望全體駕駛員做到文明、理性駕駛,違法后如實接受交警部門的調(diào)查和處罰,切勿耍小聰明,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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