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的譚先生年近四十,離異后獨自帶著兒子生活。熱心的乘客黃某了解后,給他介紹了個“美女”,兩人加為微信好友后很快確定關系。半年多來,譚先生先后給“女友”轉(zhuǎn)賬兩萬多元,“女友”卻一直不愿見面,譚先生直接找到“女友”家中去,卻發(fā)現(xiàn)“查無此人”,質(zhì)問黃某才知道,相戀半年的“女友”竟是黃某的微信小號,譚先生隨即報警。1月12日,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跳馬派出所民警文鑫洪介紹,目前,嫌疑人黃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譚先生是一名的士司機,生活還較殷實,唯獨感情上不順,離異后獨自帶著兒子生活。去年5月,常搭乘他的士的黃某說要給他介紹個美女同學,名叫楊露。黃某還特別夸獎道:“這女孩長得漂亮,人也特別實誠,就是家里條件差了一些,但適合你!钡诙,黃某果然通過微信發(fā)來了一個美女的名片,譚某便加了好友。
起初這名美女對譚某不理不睬,譚某便發(fā)了個50元的微信紅包以表心意。這招果然奏效,“美女”開始與譚某熱聊起來。
之后,兩人迅速確定為男女朋友關系,“美女”更毫不避諱地稱譚某為“老公”。譚某對“女友”的要求,幾乎有求必應,多次給她轉(zhuǎn)賬“吃飯、買衣服”,共計兩萬多元,然而每次提到見面時,“女友”卻以各種理由拒絕相見!芭选睕]有發(fā)過語音、視頻,也不愿見面,這讓譚某覺得事情蹊蹺。
2017年12月,譚先生根據(jù)黃某描述的美女同學的住址,找到“女友”家中去,發(fā)現(xiàn)“查無此人”。譚先生隨后質(zhì)問黃某,黃某承認,“楊露”其實是他的微信小號,譚先生遂報警。
1月12日,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跳馬派出所民警文鑫洪介紹,接到報警后,他們立即展開偵查,并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其實就是黃某。
民警介紹,黃某今年27歲,家住雨花區(qū),經(jīng)常搭乘譚先生的出租車去湘潭,一來二去,兩人便成了朋友,黃某還找譚先生借了幾千元錢。據(jù)黃某交代,自己沒有正經(jīng)工作,花錢大手大腳,欠了一屁股債務,也還不上譚先生的錢,所以想出了這樣的辦法騙錢。黃某從網(wǎng)上搜索了一張美女照片,設為微信小號的頭像,以“楊露”的身份與譚先生聊得火熱。和譚先生見面時,黃某又會以媒人的身份打聽兩人的進展。
黃某以缺錢吃飯、買衣服、喝喜酒為由向譚先生訴苦,收到譚先生的微信轉(zhuǎn)賬、紅包共計兩萬多元,而這些錢,他一部分用于還債,一部分用于日常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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