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駕駛員該注意啦 交警“大數(shù)據”清除無證駕駛
當天上午,交警部門首次使用大數(shù)據對比分析,查處因醉駕、酒駕喪失駕駛資格而依舊行駛在道路上的駕駛人員。十點多,交警稽查布控系統(tǒng)突然響起,一臺牌號為湘CD0273的小車被鎖定,交警指揮中心立即與路面執(zhí)勤交警聯(lián)系,在基建營路口將該車成功攔停。經過檢查,發(fā)現(xiàn)該車的駕駛員駕駛證已經處于注銷可恢復狀態(tài)。
雨湖交警大隊基建營警務站交警趙科:“指揮中心說駕駛員可能是無證駕駛,當時我了解這個情況后,我和我們的協(xié)警在前面的口子將他攔下來,攔下來之后經過查詢,這個駕駛員駕駛證已經注銷了,是注銷可恢復,但我們按照道路交通法,還視為無證駕駛!
據駕駛員李某介紹,由于沒有及時換證,他的駕駛證已經處于注銷可恢復狀態(tài)。
駕駛員 李某:“A照需要經常年檢,可能就是沒有年檢,導致的這種情況。”
本次整治行動,是湘潭交警率先利用“大數(shù)據”突破執(zhí)法難點,目前已經有104名駕駛員被鎖定。
交警指揮中心負責人蔡小柯:“重點打擊的是毒駕,還有就是涉牌涉證,另外我們把我們所有系統(tǒng)內,逾期未檢驗駕駛證的,還有記滿12分未處理的,還有就是酒駕吊銷駕駛證的,這些人在外開車等于就是無證駕駛,這些相關的信息我們已經導入稽查布控系統(tǒng),他們一旦開車上路,我們就會對他們查扣。”
據了解,“失去駕駛資格”主要是指因各種原因造成駕駛證被暫扣、注銷、吊銷,導致不具備合法駕駛機動車的資格。根據相關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2000元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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