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一個普通農民因50元借款糾紛,駕駛貨車將欠款人撞死后又連續(xù)撞死6人、撞傷9人,導致9輛車輛及1間房屋受損。10月10日,張家界“5•28”惡意駕車撞人案在張家界市中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田勝明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死刑。
田勝明今年44歲,是個只有小學文化的農民,家住張家界市永定區(qū)。今年5月28日,被害人黃某與他人在田家門前打牌賭博,向圍觀的田勝明借了200元現(xiàn)金。后來兩人發(fā)生爭執(zhí),黃某只愿還田勝明150元錢,田便威脅稱如果不還錢就開車碾死他,黃某沒有理會準備離開。田勝明見狀便駕駛自己的紅色解放牌自卸貨車,將站在公路邊的黃某當場軋死。
田勝明將黃某撞死后,又連續(xù)撞死撞傷路人多名。之后,公安民警按照田勝明的供述,在他家搜得仿“五四”手槍1支、制式六四式7.62mm手槍彈8發(fā)。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