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常德被殺滴滴司機家屬出示了嫌犯楊某淇的精神鑒定意見書,該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根據(jù)材料和檢查,被鑒定人楊某淇診斷為抑郁癥,在本案中實施危害時有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4月29日下午,常德被殺滴滴司機家屬出示了嫌犯楊某淇的精神鑒定意見書,該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根據(jù)材料和檢查,被鑒定人楊某淇診斷為抑郁癥,在本案中實施危害時有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當天下午,記者從常德市鼎城區(qū)公安局證實了該份鑒定意見書的真實性。
中國新聞周刊官微截圖。
媒體此前報道,3月23日23點40分,常德滴滴司機陳宏將乘客楊某淇送達常南汽車總站附近,楊某淇趁陳宏不備,連刺數(shù)刀致其死亡。辦案民警透露,楊某淇自稱,殺人系因悲觀厭世精神崩潰,但無勇氣自殺,臨時起意殺人,計劃事后投沅江,被朋友勸回自首。
29日,受害者家屬表示已經向公安部門提出重新鑒定申請,不認可嫌犯有“作案時有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的鑒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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