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上午 有網友在深圳大件事粉絲群報料稱 早高峰 在深圳市寶安區(qū)新橋街道一路口 一油罐車與一輛電單車相撞 ▼ 據@深圳交警通報稱 事故造成電單車上兩人死亡 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事發(fā)地位于新橋街道莊村—新玉路口 據目擊者稱,事故發(fā)生在早上7點多。事發(fā)時,一輛電單車在由北往南橫穿新玉路,快要到達路中央時,與對向莊村路開來的油罐車發(fā)生碰撞!坝凸捃囉汕f村路左轉新玉路,剛好撞到了那輛電單車!痹撃繐粽叻Q,電單車是拉客的,后座坐了一名女子,兩人都在車禍中身亡。 目擊者拍攝的一段視頻顯示,一輛電單車倒在路中央,車輛損毀嚴重。在電單車旁,有一男一女躺在路上。不遠處,有一輛車油罐車停在新玉路最里側車道。 ▲肇事車輛 今天(5月31日)中午,南都記者看到,事故現(xiàn)場已經被清理干凈,涉事油罐車和電單車也已經被拖走。 南都記者注意到,新玉路是一條東西向的道路,而莊村路為南北向。在該路口,如果要過新玉路,只在莊村路東側有一條斑馬線。莊村路西側也可輕松進入新玉路,但并沒有劃設斑馬線。 南都記者在該路口停留了十幾分鐘,發(fā)現(xiàn)除了正常走斑馬線過馬路之外,還有不少人選在從莊村路西側,也就是事故發(fā)生地過馬路。 南都記者注意到,目擊者拍攝的一段事故發(fā)生后的視頻也顯示,即便事故剛發(fā)生不久,仍有人騎著電單車從該處過路。 明明斑馬線就在不遠處 為什么還有那么多人和電單車 選擇橫穿馬路? 一名橫穿馬路者稱,他過馬路的時候并未注意到路上沒有斑馬線,只看到有人過,就跟著過了。而一名電單車駕駛員則稱,選擇在此處橫穿,是“沒有辦法的事兒。” 電單車駕駛員 : 那本起事故的詳細情況又如何? 深圳交警在31日下午對該事故進行了通報。 深圳交警稱,2019年5月31日7時08分許,鄒某兵駕贛CR1925號重型罐式貨車沿寶安新玉路東行至莊村路路口時,車頭左側與楊某全駕駛的電動自行車(搭載李某娥)碰撞,楊某全及李某娥倒地后被碾壓致死。 經初步調查,鄒某兵駕車進入導向車道后未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楊某全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行經路口時突然從貨車前方向左斜插。 事故中,楊某全涉嫌非法營運,兩人均未佩戴頭盔。目前,事故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相似的情節(jié)曾不止一次的發(fā)生 “2018年10月8日中午,寶安區(qū)福洲大道一起貨車右轉時與電動車發(fā)生碰撞事故,電動自車上兩名乘客倒地后慘遭碾壓,當場身亡。目前,事故原因尚在進一步調查中! “2018年4月11日下午四點多,在龍華環(huán)觀南路轉平龍西路輔道,一輛泥頭車正要轉彎,一位騎電動車的女士來不及避讓,被卷入車底。交警到場后,確認騎電動車的女子已經不幸身亡。民警表示,當時泥頭車的車速并不快,初步調查,主要原因是騎車女子處于車輛盲區(qū)且距離過近! 生命只有一次 每次看到電動車與汽車相撞 造成電動車駕駛人員死亡的新聞 大件事君總是很心痛 這背后 究竟隱藏著怎樣的安全隱患? 大件事君要再次強調! ▼ 車輛盲區(qū),是指駕駛員位于正常駕駛座位置,其視線被車體遮擋而不能直接觀察到的那部分區(qū)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駕駛人的視線盲區(qū)導致的,特別是大型車輛,盲區(qū)會更多。 請記住,收藏這張車輛盲區(qū)圖 這些區(qū)域不能站!不能站! 司機真的看不到你 ▼ 當有人或車進入車輛盲區(qū)時 對于駕駛人而言 其危險指數不亞于“閉眼駕駛” ● 車身越大盲區(qū)越大,行駛時絕對不能待在貨車兩側盲區(qū)并排行駛,同時盡量不要從右側超越貨車。 ● 駕駛機動車進入導向車道后,請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 ● 駕車時請勿隨意變道,更勿隨意左右穿插; 除此之外! 所有非機動車駕駛員必須注意 騎車時必須走非機動車道! 騎車時必須帶戴上安全頭盔! 與此同時 深圳交警還溫馨提醒 請勿乘坐非法營運電動車 希望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規(guī)則 安全騎車,珍愛生命 畢竟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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