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晚上,省高警局郴州支隊宜章大隊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小塘公安檢查站對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出示的行駛證字體和國家標準字體不符,并且還夾了一張紙條,上面赫然寫著“假證”兩個字。

當天凌晨1點13分,宜章大隊民警發(fā)現(xiàn),湘H***6掛車駕駛員郭某出示的行駛證存在異常,證件內(nèi)還夾著一張紙條,寫著“假證”兩個大字,民警立即將駕駛員郭某帶往小塘公安檢查站進行核查。“這個證就放在座位旁邊那個抽屜里面,我都不曉得,我拿了之后沒翻開看過,我曉得肯定最起碼把這張紙丟掉。我說了我是冤枉的,我有那么笨嗎?”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員郭某表示對此并不知情。
原來駕駛員郭某并不是這輛大貨車的車主。隨后,民警要求郭某聯(lián)系車主曹某,通過調(diào)查,民警得知,為了能拉貨,曹某找“黃!眰卧炝艘槐炯傩旭傋C,擔心與真駕駛證搞混,曹某在假證內(nèi)放入了標注有“假證”的紙條。曹某表示,這個證確實是自己放在車里的,真正的行駛證放在家里了,“假證”這個紙條也是他寫進去的,就是為了區(qū)分真證和假證,防止搞混。目前,曹某因使用偽造的營運車輛機動車行駛證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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