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瞄上征地款
以權謀私栽跟頭
——祁東三村官“雁過拔毛”被曝光
【案件通報】
本應及時發(fā)放到村民手中的征地拆遷款被3名村官覬覦,成為他們眼中的“肥肉”,通過公款私存、挪用放貸、購買理財產(chǎn)品等非法手段謀取私利。近日,祁東縣紀委“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整治中,對該起案件進行了查處,并在全縣通報曝光。
【案情回顧】
2016年1月,祁東縣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永昌街道朱家居委會干部存在挪用村民征地補償款的問題,縣紀委立即組織進行核查。
經(jīng)查,自2012年10月份以來,永昌街道朱家居委會支部書記周和平、支部委員彭志勇伙同會計彭福元(非中共黨員)利用協(xié)助原洪橋鎮(zhèn)人民政府從事土地征用補償款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在沒有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先后4次挪用所管理的征地款共計770萬元,以營利為目的用于銀行理財、獲取利息和幫助銀行工作人員完成攬儲任務。
另外,周和平、彭志勇二人挪用公款300萬元,將其中100萬元借給某銀行支行職工用于完成攬儲任務一個星期,后彭志勇擅自將此300萬元用于銀行理財兩個月(在此兩個月內此300萬元可以隨時存取和轉賬),共獲得理財收益8585.31元據(jù)為己有。
后來,彭志勇又私自從用于理財?shù)?00萬元中轉賬200萬元借給縣內某民營企業(yè),獲得利息款18萬元據(jù)為己有。
彭志勇為了掩人耳目,按照銀行存儲300萬元的活期利率主動上交14700元利息給村會計彭福元,存入了朱家居委會的對公銀行賬戶,而將剩余的收益款173885.31元據(jù)為己有。
最終,祁東縣紀委給予周和平、彭志勇開除黨籍處分,責成永昌街道辦事處依法撤換彭福元居委會委員及會計職務。周和平、彭志勇、彭福元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紀委點評】
以“啄木鳥精神”
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祁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 楊宏發(fā)
群眾利益不可侵犯,堅決查處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爭取黨員、群眾的廣泛支持,厚植黨執(zhí)政基礎的重要舉措。基層黨委和紀委,應以“啄木鳥精神”清除“蛀蟲”,對不正之風和“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要以秋風掃落葉之勢堅決查處,同時著力建立一支清正廉潔、為民務實的基層干部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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