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傍晚,深圳沙井一位14歲學生何某某騎電動車出現意外摔倒,被花盆割到頸部不幸身亡。深圳交警3月1日通報,何某某涉嫌駕駛電動車違法在機動車道內行駛,將承擔主要責任。
事發(fā)下午5點47分,何某某騎行至寶安沙井永通路盛芳園路口時,與路口西南側安全島防撞石柱碰撞后摔下電動車,頭部磕到黃某保擺放在安全島上售賣的花盆,頸部動脈被割傷,失血過多。
沙井人民醫(yī)院稱,何某某6時左右送到醫(yī)院搶救,當時生命體征已經很微弱,瞳孔放大,搶救了半個小時沒有搶救回來。
通過事發(fā)時的照片可以看到,黃某保將小貨車停在路邊,在安全島上擺放了一些植物售賣,何某某跌倒后碰到花盆,破碎的花盆將何某某割傷,何某某當時流了大量鮮血,場面較為血腥。2月28日晚間10時許,南都記者來到事發(fā)地點,破碎的花盆等尚未清理,有大量血跡。
深圳交警初步查明,何某某(男,14歲,深圳沙井才華學校初二學生)涉嫌駕駛電動自行車違法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且未在確保安全情況下駕駛,將承擔主要責任。同時,交警正在對電動自行車是否超標進行鑒定,若超標將協助追討生產銷售單位賠償責任。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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