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四川綿陽一幼兒園老師用超10倍劑量的藥喂孩子,本該服用3.5ml藥,老師卻喂他35ml,導致寶寶中毒,醫(yī)院甚至下了病危通知書……
網(wǎng)絡圖片
昨天早上該新聞一出,
數(shù)萬名網(wǎng)友參與評論轉發(fā)↓↓↓
難道這又是一起黑心老師虐待小孩的事件咩?畢竟寶寶們都是祖國花朵,各位家長和熱心網(wǎng)友都十分關心。
然而,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后,網(wǎng)友們都炸了。
▲綿陽市三醫(yī)院病危通知書
16日,一篇“綿陽安州區(qū)實驗幼兒園兩歲多幼兒被老師超10倍劑量服藥”的文章在網(wǎng)上被瘋傳,帖子稱該幼兒園老師受小朋友楊楊(化名)家長委托喂藥,結果錯把3.5ml的劑量喂成了35ml,導致孩子嘔吐病重...
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跟蹤調查,悲劇的起因竟是這樣……
▲圖為酸丙卡特羅口服溶液80ml
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17日,安州區(qū)實驗幼兒園以及當?shù)亟逃只貞蠋煷_實給孩子喂了35毫升,但是,是家長自己親手寫的35毫升。
喂藥的生活老師蔣阿姨說,“孩子奶奶來送的孩子,拿藥給我們時說喂35毫升,當時我就說是不是太多了,她回答說‘孩子媽媽寫了的’,并從藥瓶中拿出了一張白紙寫的紙條,明確寫了35毫升。隨后,她自己在服藥登記表上也寫的35毫升!
園長張小帆拿出了《受家長委托幼兒在園服藥情況登記表》,以及孩子家長夾在藥瓶中的字條。
“孩子生病需要帶藥到幼兒園,我們都要求家長親自在服藥情況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包括日期、孩子姓名、藥品名稱、用量,以及家長簽字等!睆埿》f,老師在喂藥時,還專門找另外一名老師來將字條和登記表進行對比,確認了就是35毫升,“而且孩子奶奶在送藥時,老師詢問后也得到肯定的回答!
記者采訪時,楊楊的母親堅稱自己絕對是寫的3.5毫升。孩子的奶奶也表示,她在登記表上寫的是3.5毫升。
然而,記者將字條和登記表的照片拿給她們辨認后,她們承認寫錯了。不過,楊楊媽媽卻表示,就算自己寫錯了,老師們也缺乏基本的常識,缺乏責任心!耙粋孩子怎么可能服用35毫升,他們?yōu)槭裁淳筒唤o家長打電話核實?”孩子的爸爸稱。
對此,張小帆覺得有些委屈:學校的老師不是專業(yè)醫(yī)生,不可能對藥物劑量做到非常熟悉。況且,也是按照家長紙條上的要求在操作。
安州區(qū)教育局的調查情況通報中稱,楊楊母親接孩子放學時,老師還問了是不是35毫升,楊楊母親先確認,但遲疑之后又說“好象是3.5ml,我忘了,有沒有啥影響?”蔣阿姨說:“我也不清楚,你趕快到醫(yī)院找醫(yī)生問哈!
目前,楊楊病情現(xiàn)在基本穩(wěn)定,正在做進一步檢查治療。
▲圖為楊楊在綿陽市三醫(yī)院救治
那么,
幼兒園有沒有義務給生病的孩子喂藥?
其他幼兒園又是如何做的呢?
對此,
記者對成都有關部門進行了走訪...
綿陽安州區(qū)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幼兒園是沒有義務給孩子喂藥的,老師也不是專業(yè)的醫(yī)生和護士。首先,孩子生病,可以考慮讓孩子在家休息,也可以避免交叉感染;其次,“我們擬讓生病孩子的家長,不要再帶藥到幼兒園,或者在給孩子喂藥的時間段,自己到幼兒園給孩子喂藥。”
在2012年,衛(wèi)生部門出臺過關于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工作的相關規(guī)范性文件,對帶藥服藥有規(guī)范要求。早在2014年4月,成都市金牛區(qū)、武侯區(qū)教育局出臺了“關于加強幼兒園帶藥服藥管理的通知”,規(guī)定了只能帶、喂處方類藥品并且需由保健醫(yī)生負責等相關要求。
綿陽市實驗幼兒園負責人介紹,對于給生病帶藥的孩子喂藥,首先是家長先將藥交給專門的生活老師,口頭交接用法用量,然后,家長在服藥情況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成都市第二十一幼兒園,教師劉薇娜說,對確有喂藥需要的兒童,家長必須和幼兒園做好委托確認,且必須持有正規(guī)醫(yī)院出具的處方,一般藥店銷售的非處方藥或保健品等不得代喂。
金牛區(qū)光榮音樂幼兒園和電子科技大學附屬幼兒園:需要服藥的孩子可由家長接回,服藥后再返園,如果孩子不舒服,園內醫(yī)生會先初步診斷,并立即通知家長。
新聞出來后,網(wǎng)友的評論瞬間炸了!在媒體發(fā)起的微博投票中,目前有4萬人參與,83.5%的人認為責任在家長。
但也有網(wǎng)友表示:幼兒園應該再確認一下,并且承擔相應責任。
@無聊在這兒說說話:孩子生病需要吃藥,我一般都會讓孩子在家休息,等停藥再去。我們之前在上海的幼兒園,如果需要讓幼兒園保健老師幫忙喂藥,必須要有醫(yī)院開的處方,否則幼兒園拒絕喂藥。這種規(guī)定其實挺好的。
@追風紅葉sdd:其實,老師懷疑的話可以向家長再確認一下。
@8樓:孩子在幼兒園出事的,幼兒園也應該承擔責任和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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