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監(jiān)會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佛山禪城人——42歲的廖國沛,罰沒8149萬余元。據悉,廖國沛控制本人等12人名下28個證券賬戶,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廖國沛操作15只股票,獲利2700萬多元。
根據相關資料,廖國沛一直是股市散戶中的風云人物,被稱為“股市無影腳”。他1998年從廣東工業(yè)大學畢業(yè),后攜18萬元進入股市,經歷近八年“黑夜中摸索”,截至2014年賬戶資產就已達到數(shù)億元。
證監(jiān)會:操縱股價獲利2700多萬元
記者從中國證監(jiān)會官方網站獲悉,中國證監(jiān)會本月初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稱決定書),當事人叫廖國沛,男,1975年11月出生,身份證地址是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qū)。
該決定書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guī)定,證監(jiān)會對廖國沛操縱中鋼集團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只股票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廖國沛提交了書面陳述申辯材料。應當事人的申請,證監(jiān)會還舉行了聽證,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該案已調查、審理終結。
根據該決定書,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廖國沛控制使用賬戶組,集中資金優(yōu)勢、持股優(yōu)勢,通過大額封漲停、虛假申報并封漲停、盤中拉抬并封漲停等方式,影響“桐君閣”等15只股票的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并于次日反向賣出獲利27,164,867.74元。
當事人:沒有操縱主觀故意
記者從該決定書獲悉,聽證中,廖國沛及其代理人提出了異議。
在違法事實的認定方面,廖國沛認為,其涉案15只股票的交易是因看好股票投資價值,沒有操縱主觀故意。他表示,交易與操縱有明顯區(qū)別,涉案交易是在其他投資者拉漲停后以漲停價買入,購入股票時涉案股票已漲停,股票漲停與其申購行為無因果關系,而且當天交易無反向賣出,也無大量撤單,反而大量買入,證明其真實成交意圖。
關于違法所得計算方面,廖國沛稱,其交易的股票中部分虧損,請求盈虧相抵。值得關注的是,廖國沛請求減輕處罰幅度,“調減為沒一罰一”。他稱,自己操作時間短、手法單一,涉及操縱股票數(shù)相對同期同類案件較少,情節(jié)相對輕微。
罰沒8149萬余元上繳國庫
經復核,對于廖國沛的申辯意見,證監(jiān)會認為,廖國沛違法事實清楚,其涉案的15只股票操作手法具有欺詐性,且對其違法所得也應獨立計算。
而關于違法所得計算方面,證監(jiān)會認為,廖國沛共操縱多只股票,每次操縱均具有獨立性,故對其違法所得也應獨立計算。但是,證監(jiān)會對廖國沛關于處罰幅度的申辯理由部分采納,將罰款金額作出相應調整。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guī)定,證監(jiān)會決定:沒收廖國沛違法所得27,164,867.74元,并處以54,329,735.48元罰款。
據悉,根據規(guī)定,廖國沛應自收到該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匯交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直接上繳國庫。若當事人對該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
鏈接:股市“無影腳”18萬元起家現(xiàn)身家億元
據2014年一篇報道,佛山證券界有資歷的人都知道本地有一個“神人”,以10多萬元入市,職業(yè)炒股16年,身家數(shù)億元。他的操作手法奇特,看準一只股票后通常斥資幾千萬元買入,持股幾日后就拋出,被人稱為股市“無影腳”。
相關資料顯示,此人正是廖國沛。他以資金量巨大和選股準確率高聞名業(yè)界,每月的股票成交金額逾十億元。
那是他首次接受記者采訪披露自己的炒股之路。據悉,他 1998年從廣東工業(yè)大學畢業(yè),后攜18萬元進入股市,經歷了近八年的“黑夜中摸索”,在2005年虧損嚴重準備撤離股市時出現(xiàn)轉機,打拼多年后賬戶資產達數(shù)億元。作為短線游資,他并不遵循“雞蛋不放在一個籃子里”的規(guī)律。他很少分散持股,他的數(shù)億元資產就在幾只股票中。
值得留意的是,當時廖國沛就表示自己會上網看股民對他的分析及揣測,他覺得自己被很多人誤會了,“我沒有利用資金優(yōu)勢把股票從低位推高到漲停板,只是等股票漲停才買!從此次證監(jiān)會公布的處罰調查內容看,在操縱這15只股票的過程中,他“在漲停價位大量買入”,并于次日反向賣出獲利。
1.如何操作股票?
廖國沛一人控制了28個證券賬戶,股票下單由廖國沛一人操作完成。
決定書稱,經查明,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廖國沛控制使用其本人、楊某英、盧某怡、廖某昌、盧某霞、盧某浩、李某、江某芬、江某林、江某、招某燕和王某文等12人名下的28個證券賬戶。這28個證券賬戶可分為三類:廖國沛家庭賬戶組、江某芬家庭賬戶組和廖國沛朋友賬戶。根據相關人員談話筆錄及情況說明、下單交易地址等證據表明,上述賬戶由廖國沛實際控制。
2.炒股資金的來源是什么?
廖國沛家庭賬戶組包括廖國沛中信證券賬戶、廖某昌光大證券賬戶、李某光大證券賬戶等16個賬戶,江某芬家庭賬戶組包括江某芬海通證券賬戶等11個賬戶。
對于這27個賬戶的資金來源,決定書稱,根據銀行提供的資金流水、相關當事人詢問筆錄及情況說明等證據表明,資金來源于廖國沛與江某芬的自有資金。而僅有他朋友王某文光大證券賬戶的資金,是來源于王某文家庭自有資金。
3.采取什么手法獲利?
廖國沛究竟采取了什么手法進行股票操作,進而從15只股票上獲利2700多萬元?
該決定書稱,廖國沛控制本人等12人名下28個證券賬戶,利用資金優(yōu)勢、持股優(yōu)勢,通過大額封漲停,以漲停價虛假申報、盤中拉抬并封漲停等方式,在漲停價位大量買入,影響股票收盤價格和交易量,于次日反向賣出獲利,違法事實清楚。而涉案的15只股票封單量高、封單次數(shù)多、虛假申報比例高,具有欺詐性。
4.操作成功率有多高?
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廖國沛操作了涉案的15只股票,均是頭一天買入,第二天賣出,總體來說,短短的一個交易日,其獲利可謂十分豐厚。其獲利最多的前三名,分別為800多萬元、500多萬元和400多萬元。虧損最大的一筆是600多萬元。
15只股票,其總共買賣16次,其中12次盈利,僅有4次虧損,成功率高達75%。
股票盈虧情況 | |
中鋼天源 | 獲利8,150,200元 |
安妮股份 | 獲利93,852.45元 |
美好集團 | 獲利374,430.84元 |
日機密封 | 獲利18,409.23元 |
天璣科技 | 獲利4,204,000.69元 |
模塑科技 | 獲利2,699,211.75元 |
八一鋼鐵 | 虧損177,390.55元 |
亞夏汽車 | 獲利287,499.86元 |
通程控股 | 一筆虧損1,787,964.56元,另一筆獲利1,966,314.61元 |
日發(fā)精機 | 虧損31,029.53元 |
*ST建峰 | 獲利1,252,781.13元 |
貴糖股份 | 獲利277,273.68元 |
橫店東磁 | 虧損6,331,935.62元 |
金字火腿 | 獲利5,726,740.28元 |
桐君閣 | 獲利2,114,153.2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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