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蒙城的張先生向我們反映,說他帶女兒去飯店吃飯的時候,女兒的手機突然自燃了,而這一切恰好被飯店的監(jiān)控記錄了下來。 張先生說,事情發(fā)生在5月6號晚上六點多鐘,當時他請人吃飯,他自己在包廂里喝茶,女兒在飯店休息室里閑坐,忽然他聽到外面有人大喊。 叫著衣服著了,當時張先生非常害怕,就從包廂跑了出來。 等張先生跑出來后發(fā)現(xiàn),女兒已經(jīng)把衣服脫了下來,他趕忙把衣服拿到水龍頭下面沖,依然怕手機爆炸。 在水龍頭下面沖的有兩三分鐘,張先生才敢把衣服兜里的手機拿出來,結果發(fā)現(xiàn)手機就燒的非常嚴重,衣服也燒壞了。 衣服燒壞了,手機報廢了,這在張先生看來并不是什么大事,他更擔心的是女兒當時受到了很大的驚嚇。 張先生告訴記者,這手機就這樣突然自燃了,著實讓人害怕,好在事發(fā)時是白天,如果在夜間女兒睡著了,這手機要是突然自燃了,那后果不可想象。 據(jù)了解,張先生女兒使用的手機是波導牌的,是他妻子給女兒買的。使用了大概有一年左右,是在蒙城迪信通買的。 張先生說,這是一款簡單的手機,售價也就將近兩百塊錢左右,之所以給女兒買這樣的手機只是為了考慮孩子的學習,沒有其他的功能,只是為了電話聯(lián)系。 隨后,記者跟隨張先生來到蒙城縣周元路上迪信通營業(yè)廳,工作人員告訴張先生要提供手機莫名自燃的證據(jù),否則是人為損壞,這也是有可能的。 隨后,記者表示把手機自燃的視頻放給他看,這位名為孫金劍的工作人員說不用看了,什么東西都沒有,收據(jù)沒有,啥都沒有,講是從這里買的,他們怎么承認呢?但又表示就此事要想找他們負責必需提供一定的手續(xù)。 張先生告訴記者,當初買手機的時候肯定是有發(fā)票的,中間他搬了一次家,目前是找不到了,這樣在消費維權的時候的確存在一定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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