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誡
修訂的《十誡》 據(jù)《圣經(jīng)?舊約》,耶和華――上帝降臨在西奈山,向摩西傳授并命他頒布十條誡令。大意是:1、除耶和華外不可有別的神; 2、不可雕刻和跪拜偶像;3、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4、當記住安息日為圣日;5、當孝敬父母;6、不可殺人;7、不可奸淫;8、不可偷盜;9、不可做偽證陷害人; 10、不可貪戀他人的房屋、妻子、仆婢、牛驢及其他一切物品! ∶绹窀戈┧_拉斯卡?杰普對《十誡》戲作如下修訂: 除了我不要拜任何上帝, 崇拜多了費用太昂貴。 不要制作和跪拜偶像, 再多也會被羅伯特砸掉! 〔灰絼诘匕岩腿A呼叫, 要等到有效時才向他祈禱。 安息日不要做任何工作, 應(yīng)去球場看籃球或足球賽。 要孝敬你的父親和母親, 這樣可以減少人壽保險費! 〔灰獨⑷耍膊灰С謿⑷朔, 同樣不要向屠夫付買肉的錢。 不要吻鄰居的妻子, 除非他也吻你的妻子。 不要偷盜,因為這樣不能使你生意興旺,做生意靠欺騙。 不要作偽證――這很可恥,但可以說:“據(jù)傳事實如此!薄 〔灰娣欠葜肴ビJ覦你用欺騙或其他手段沒得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