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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五 史部三十一
《新河成疏》卷七十五 史部三十一
《新河成疏》·(無卷數(shù),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工部都水郎中游季勛、沈子木、朱應(yīng)時(shí)、涂淵,主事陳楠、張純、唐煉同編。初,嘉靖四十四年七月,黃河決浸沛縣諸處,工部尚書朱衡與都御史潘季馴等相度地勢,議於南陽至留城一帶,別開新河。自留城至白洋淺一帶,則挑復(fù)舊河。於時(shí)朝議不一,然迄從衡議。是編皆其前后案牘,凡圖五,奏疏十有一。其稱古之治河,惟避其害;今之治河,則又欲藉以通漕事。與賈讓等異,所言極為明晰。又稱居民之情在新河者,則稱新河可開;在舊河者,則稱舊河可復(fù)。皆為市廛之私,非為國家運(yùn)道之計(jì)。亦究悉物情之言也。
卷七十五 史部三十一
○地理類存目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