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20時20分許,一男子闖入長沙市天心區(qū)南托街道南湖大道某珠寶店,搶走14條金手鏈、項鏈(價值約10萬余元)后逃離現(xiàn)場,F(xiàn)場無人員傷亡。 案件發(fā)生后,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第一時間啟動重大案件偵查工作機制,迅速抽調刑偵大隊、暮云派出所等單位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在市局刑偵支隊等部門的支持下,專案組經過連續(xù)八天八夜的縝密偵查,于11月21日上午10時許在長沙天心區(qū)、岳陽平江縣抓獲涉嫌搶劫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34歲,長沙市人),陸某(男,28歲,長沙縣人)兩人,并起獲作案工具。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因欠外債糾集陸某,購買了玩具槍、鐵錘、手套等工具,于11月13日竄至南湖大道一珠寶店內,使用鐵錘砸破珠寶柜臺玻璃,搶走金器后逃離現(xiàn)場。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某、陸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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