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輝
男,45歲,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芙蓉大隊3中隊中隊長。進入長沙公安交警隊伍22年來,先后榮獲“省優(yōu)秀人民警察”“省愛民標兵”“市勞動模范”“市十佳人民滿意警察”“市杰出青年崗位能手”“市優(yōu)秀共產黨員”“市交通整治先進個人”榮譽稱號,獲嘉獎6次、個人3等功5次。
通過學習《中共湖南省公安廳委員會關于大力加強新時代政治建警的決定》以及許顯輝副省長在全省公安機關政治建警工作大會上的講話精神,我深刻地感受到,政治建警猶如一股清風,來得正是時候。作為一名基層老黨員、老民警,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鞏固和加強黨性。
要筑牢政治建設這個“靈魂”的根基。
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是政治建警的根本要求。由于平時業(yè)務工作忙,我放松了對思想政治學習的要求,在工作中出現了許多問題。通過學習,我進一步提升了自己的政治修養(yǎng)和道德品格,這就是我們共產黨人應該具備的政治品格。
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其核心是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黨的作風是黨的先進性的重要標,黨的先進性靠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來保持。作為長沙公安交警的一員,從警22年來,我每天都與老百姓打打交道,只有讓黨的政治建設在基層組織鑄魂扎根,才能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責無旁貸的擔當精神,集思廣益,多想辦法,做到既重業(yè)務又重政治,這樣工作才能做好,人民群眾才能對我們的工作滿意。
要牢固樹立為民掌好權用好權的思想。
權力從何而來,直接決定了權力對誰負責、為誰而用。作為全省黨代表、基層交警中隊的中隊長,我要自覺地把為人民服務貫穿于行使權力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正確對待手中權力,而這個權力只能用來為人民服務,為人民謀利益,絕不能用來作為謀取個人和小團體私利的資本,以權謀私。
“熱心幫助市民,堅持微笑執(zhí)勤”是我的工作格言,從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到芙蓉區(qū)大隊,從湘江一橋到火車站,變換的是不同的崗位,不變的是那顆為人民服務的心。哪里擁堵我就愿意去哪里,這是我的職責所在,因為我堅定地相信,只要時刻懷揣著為人民服務的情懷,才能體現一名人民警察的優(yōu)良作風和共產黨員的高貴品質,才能無愧人民賦予我“微笑交警”的榮譽稱號,才能做一個人民真正信賴的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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