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72歲的王先生和老伴,在湖南同程親和力旅游國際旅行社報名參加俄羅斯八日游,就在出發(fā)前5天,王先生突發(fā)中風,無奈只得取消行程,在跟旅行社溝通退費事宜時,卻被告知要扣除95%的費用,這樣“離譜”的扣費額王先生表示難以接受,那這到底是什么情況呢? 1 報團旅游次日突發(fā)中風 取消行程須扣95%費用 女兒頂替名額出發(fā) 仍須繳納高額“名單審核費” 合同中約定解約細則 95%扣款遭消費者質疑
5月11號,王先生和老伴報名參加俄羅斯八日游,并全款繳納每人7599元的團費,第二天就出現(xiàn)了中風的癥狀,他趕緊跟旅行社取得聯(lián)系,希望能取消行程,并申請退款。
但旅行社當時的回復卻是全損,經過交涉之后也表示只能退5%的錢。
按照這樣的比例,王先生只能拿到379元的退款。他當然不愿意,于是提出讓女兒代替自己去,旅行社的答復卻是要補交高額的名單審核費用。
為什么會有高達12000元的名單更換費用,湖南同程親和力旅游國際旅行社給出了這樣的說法。
最終,只有王先生的老伴一個人跟團前往了俄羅斯。王先生認為,根據(jù)合同中關于行程前解除合同的退款約定,旅行社都不應該扣除95%的費用。
2
“黃金周”定義存分歧 市旅游質監(jiān)所受理投訴
約談旅行社負責人 扣除50%團費和解
旅游局小長假旅游提示 可撥打12301投訴
按照雙方簽訂的旅游合同,王先生提出取消行程的時間,是在出發(fā)前的第五天,按規(guī)定只能扣除50%的團費。那么,95%扣款的依據(jù)又是什么?長沙旅游質量監(jiān)督所在接到投訴后,約談了湖南同程親和力國際旅行社負責人。
原來合同中另行約定,如果行程屬于黃金周期間,那么出發(fā)1到5天前解除合同的就要扣除95%的費用,但王先生并不認可黃金周的說法。
因為雙方協(xié)商無法達成一致,王先生向長沙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進行了投訴。
投訴管理科科長王玨表示:退團退費的糾紛,將嚴格按照旅游法,旅行社合同示范文本,以及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來約談旅行社,要求旅行社換位思考,進一步想辦法為游客挽回更多的損失,來爭取達到一個和解。
通過約談湖南同程親和力國際旅行社的相關負責人,王先生和旅行社之間最終以扣除50%的團費為解決方案。
溫馨提醒:
1、長沙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提醒,端午小長假即將來臨,市民外出旅游遇到問題,可以撥打12301進行投訴舉報。
2、出門一定要選擇正規(guī)的旅行社,認清資質,簽訂規(guī)范的旅游合同,遇到購物或者消費,要索取消費憑證,另外要警惕低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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