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未賠償就離開,劉女士一家想把肇事電動車賣掉賠償損失。)
4月24日中午11點40分左右,在長沙銀港農(nóng)貿(mào)城門口,一名騎電動車的中年男子將57歲的劉傳秀撞傷,將其送到馬王堆醫(yī)院,掛了號付了CT費后就不知去向了,苦尋無果的劉女士家人決定將其留下的電動車賣掉。
5月15日,劉女士的左手臂裹著紗布,整個手臂腫得比較嚴重,“什么都干不了,前前后后就花了2200多塊錢了”。肇事者一直沒有出現(xiàn),劉女士非常氣憤,她和丈夫決定將肇事者留下的電動車賣掉,以補償自己的損失。
劉女士及其家人已經(jīng)找到了一個買主,付了500元定金,劉女士表示,她會將電動車繼續(xù)放幾天,等車主過來承擔責任,如果幾天后再不出現(xiàn),她就會賣掉電動車。
新聞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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