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中午,彭先生開車外出不慎與一輛摩的刮擦,因協(xié)商賠償未果,摩的上乘客拿走他的車鑰匙,至今未還。)
9月2日中午,彭先生開車外出辦事,在途經(jīng)五一大道與黃興路交叉口時,不慎與一輛摩的刮擦。摩的上有一名20多歲的男乘客,自稱腳受了傷,當(dāng)時摩的師傅被迫賠了他1500元,男乘客還要求彭先生賠償。賠償未果,男子拿走了彭先生的駕駛證、行駛證和車鑰匙。彭先生說,“電動車刮了我的前車牌,并沒有人受傷!碑(dāng)時,電動車上坐著一名年輕小伙,年紀(jì)約20歲,自稱腳痛,要求賠償。
“他喊了好多人過來,摩的師傅被迫賠了1500元。”彭先生說,那群人還要摩的師傅去買了一條煙,“根據(jù)現(xiàn)場來看,肯定是摩的的全責(zé)”,但摩的算是弱勢,彭先生也沒打算要賠償。
讓彭先生意外的是,年輕小伙要摩的賠償完,又找他麻煩,“也讓我賠1500元,我就打算找保險公司!本驮谒螂娫捊o保險公司時,小伙到車上拿了他的駕駛證、行駛證,還要他交出鑰匙!八麄兒枚嗳,我怕吃虧就給了他們!迸硐壬f。
2日晚上,彭先生收到一條短信,是年輕小伙發(fā)來的,對方稱如果想要拿回鑰匙等,要他立即打電話!罢f讓我給兩千就還,明顯是敲詐!迸硐壬軣o奈,如今三天過去了,對方依舊不肯還東西。
9月5日,再次按照彭先生提供的電話打過去,對方顯示已經(jīng)關(guān)機!皼]辦法,我只能報警!迸硐壬f,他已向通泰街派出所報案。
新聞來源:紅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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