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長沙的張先生看中了開福區(qū)萬達廣場一樓的的一個鋪面,打算租來經(jīng)營小吃店。一切談妥后,他向商場方繳納了五萬元的合作意向金,可當他準備進場裝修時才發(fā)現(xiàn),商場方擅自更換了門面。而在10月份要求退租后,張先生至今未收到商場方退還五萬元的意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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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招商人員確定好鋪面后,張先生立即將五萬元的合作意向金,轉(zhuǎn)入長沙萬達廣場商業(yè)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的賬戶,并等待商場方進行商戶變更的門面調(diào)整。
為此,記者陪同張先生來到了開福區(qū)萬達廣場一樓,他告訴記者,當初與招商部談妥的門面,目前仍有商家在此經(jīng)營。
在張先生看來,被告知更換的門面,不僅位置不如原先看中的,甚至面積還縮水了10個平方。因此,張先生在今年10月提出了退租的要求。從10月18號提出退費的訴求后,張先生先后聯(lián)系了商場的多名工作人員,但問題始終未能得到解決。



張先生告訴記者,雖然繳納了五萬元的合作意向金,但是他與商場方并未簽訂任何書面協(xié)議。為何商場方單方面變更原本已經(jīng)協(xié)商好的門面?而對于張先生的退費訴求,商場又為何遲遲未處理?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隨后找到了萬達廣場商場負責招商的工作人員。
張先生原本與商場談妥的這間位于柯蘭鉆石店對面的門面,目前仍是原來的商戶在此經(jīng)營。而現(xiàn)場的商戶告訴記者,她與商場方的租約到明年才到期。商場招商人員為何將還未到期的門面對外招租?商場方的一名工作人員對此作出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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