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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長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zhí)法局發(fā)出了一封公開信,對象是全市沿街單位、門店業(yè)主,倡議他們自覺履行門前三包責任,“主動管好自己的門前市容秩序”。記者獲悉,在長沙日前召開的“進一步深化清潔城市行動會議”上,市委市政府對強力推行“門前三包”有了明確要求,“不掃門前雪”的做法將被予以處罰。
在公開信中,城管部門倡議各沿街單位及門店業(yè)主:不往門外丟垃圾;不擺攤設點、店外經(jīng)營;不亂涂亂畫、亂張貼晾曬;不亂搭亂建、亂堆放、亂牽掛(比如商業(yè)橫幅、促銷標語、晾曬衣物等);不在門前擺放臨時燈箱和招牌;不向門前及綠化花壇內(nèi)傾倒茶(葉)漬、殘羹剩飯;不將自己的車輛停放在指定區(qū)域外,不讓他人車輛隨意停放在門前指定區(qū)域外,不讓機動車停放在門前人行道上等。
如果責任人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會有哪些處罰措施?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初次違反的,屬地街道辦事處將下達提示單,告訴責任人哪些方面沒有做到位,提醒及時整改;對第二次違反的,屬地街道辦事處將下達黃牌警示單,并在其門前醒目位置張貼(懸掛)相關警示標志;對兩次以上經(jīng)提醒、警告仍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的,屬地街道辦事處將對其未履行“門前三包”的違法行為移送城管執(zhí)法部門。
隨后,城管執(zhí)法部門將依據(jù)《關于加強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治的通告》依法進行立案處罰,對責任單位處以500元至1000元罰款,對個人處以100元至500元罰款。
作為普通市民,除了自覺做到不亂丟、亂吐、亂倒、亂停之外,還可以用彩信或普通文字往舉報平臺106291000發(fā)送短信,舉報破壞市容市貌的相關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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